>
丁允仲紧盯着允倜,南宫御飞的眼,却在扫过允倜后,冷冷地盯上我,目光如毒蛇一般,带着深深的怨毒。
如果目光能杀人,他必定杀我千百回。
我打个冷战,允倜温暖的手轻轻握上我,稳定而干燥,让我的心定了下来。
“允仲,皇兄有旨,若你能及时悔悟,随我回都城,皇兄既往不咎。”
允倜朗声道。
丁允仲冷笑:“皇兄?你说的是丁允成?他只是你一个人的皇兄。
既往不咎?哼,我会信他?”
“允仲,不要被人利用。
番王拥兵自重,真得了天下,你以为他们会留你这个丁氏血脉吗?”
“丁允倜,你不用挑拨离间,罗镇守使是我的外公,与我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丁允仲吼道。
允倜冷笑:“允仲,你真是冥顽不灵,你我亲兄弟如今都对阵沙场,何况外姓!”
“不用废话了,我是决不会降的,你有本事,就攻进城来吧。”
丁允仲拂袖下了城墙。
战鼓擂响,城墙上一字排开弓箭手。
利箭在阳光下,箭尖闪着寒光。
允倜寒了脸,手一抬,对副手罗将军说:“照原定方案,攻城吧。”
“是!”
罗将军领命而去。
大战即将开始,我紧张得手心出汗,允倜的部队按照演练时的布阵,盾牌手在前,举着云梯,推着投石机的工兵在中,攻击手在后,稳稳地,缓慢而坚定地向前移动。
这场景,很像当年我玩的POS游戏,我在脑中拼命地检索古战争的攻城战,脑中,却除了游戏,什么印象都没有。
已经开始攻城了,巨大的石块被投石机向城墙上砸去,城墙很高,大部分石块都落了空,城墙上箭如雨下,盾牌手们挡在工兵们前面,饶是如此,也倒下了好多兵士。
我皱眉,为什么没有火炮?他们有烟火,就有火药,为什么会没有火炮?用火药来送巨石,射程可是远很多,威力也大。
随着攻击部队的接近,已到了射箭箭程中,士兵将燃烧着的火箭射入城墙,城上防守的士兵开始投掷石头与滚木,双方死伤都很多。
第一轮攻势以允倜这方退下为结局,我担心地问允倜:“这一场,是你输了,是不是?”
他摇头:“不是,这只是第一攻,哪有一下子就攻得下的城池?当年,我设计这城墙防守时,可是费了大心思的,没想到,外族没能攻下它,如今,反是我要来破此城了。”
我抬头看城墙,南宫御风已随着丁允仲退下,立在将台上的,一个是五十多岁的胖子,一个是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仿佛感觉到我的目光,那人的目光突然对上我,眼中精光闪烁,我一怔,问允倜:“那两个人是什么人?”
允倜道:“年纪大的,就是岭南镇守使罗荣真,还有一个人,我倒不认识,想来是他手下的副将吧。”
“不是。”
心里涌上一股熟悉的感觉,我脱口而出:“那个人,是南宫家的人。”
“嗯?你认识?”
允倜诧异。
“是。
我说过了,这个身体有记忆,她认识他,而且,应该是很熟悉的人。”
脑中突然略过一个名字,我顺口说出来:“他是南宫御风的三徒弟,叫风扬。”
允倜看了我一眼,“别怕,这次,我一并将南宫御风铲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