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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斜着眼看他:“你名下那么多的生意和产业要管理,还说是游手好闲?这四个字只怕用在我身上还合适些。”
“事情虽多,也不用件件我操心。
很多事自有手下去办,我其实没多少事好做,大把时间用来游手好闲!”
他说着还挤挤眼,逗得我轻笑:“怪不得你和初涧那样熟识,想来你在那儿不仅花了大把时间,也花了大把银子吧!”
“我若说钱财是身外物,你一定笑我酸。
我只是有幸比别人多了肆意挥霍的财富,少了穷窘的压力罢了。”
他淡淡地说,眉眼中丝毫看不出对财富的在意,反倒渗出落寞的意思。
“算了吧!”
我用手中的团扇拍了他一下:“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若是让你过一天穷人的日子你都受不了的!”
“是吗?”
他的落寞转瞬即逝,笑着说:“若是我对你说,我当年也吃过粥场的施粥,睡过土地庙,为了半块石头一样硬的馒头跟一条狗打得头破血流,你还会这么想吗?”
我瞪大眼睛上下打量他,衣服虽不是十成新,可也能看出是上好丝缎所制,腰佩宝玉、指戴碧环,身上有名贵的熏香,就连脚上一双黑鞋也能看出是最上乘的材料和手工,还有他一丝不乱的头发、修长洁白的手指、修剪成完美弧度的指甲。
我怀疑的眼光让他笑出了声:“怎么,姑娘不信?”
我自然是点点头,信你才怪,怎么看都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你少来吧,别的算了,还跟狗抢馒头,你抢得过狗吗?”
他也不多语,解开上衣最上面的二颗纽扣,扯开左肩领口,一道狰狞的伤疤在我眼前露了一露:“自然是抢不过,这便是那只狗给我的教训之一。”
我捂住口,凑过去要细看,原已整好衣领的张元隆摇头笑着又拉开了领口。
有我半个手掌大的疤痕,皮肉深陷下去一块,显见当时受伤极深。
我怜惜地咂了咂嘴,可能我的反应不如他想象中那么惊惶,他一边扣扣子一边深深看我:“姑娘……倒是与别的女人不同,我还以为……”
我白他一眼:“以为我会吓得哇哇叫吗?太小看我了吧,忘了我是从哪儿来的吗,军营里什么样的伤我没见过?”
他笑着,眼睛垂了垂:“十几年前,我有幸与赫奇大人伉俪一晤,至今对他们的神采不能忘怀。”
“怎么你也见过我的阿玛额娘?”
我瞪大眼睛,他点点头:“见是见过,只是当时我无名无姓,未能与大人交谈,深以为憾。
总想着人生总有相逢时,谁料到转眼殊途。
大人与夫人虽是为国捐躯,到底太壮烈了些,英名虽盛,却怎么也难以消弥亲人心中的痛楚。”
我直直盯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这么多年了,每次提起阿玛额娘,听到的无外是对他们的赞叹。
英雄啊!
可敬啊!
伟大啊!
死得其所啊!
虽然也有人同情我,可更多的人是对我的羡慕,仿佛用阿玛和额娘的死换来我今天的富贵尊荣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想到,其实对我来说,我宁愿现在还呆在荒僻的黔西,宁愿穿着朴素的布裙子、吃简单的菜饭,宁愿没有一件象样的首饰,也不想失去阿玛额娘。
我甚至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能再拥有他们一天。
仅仅一天。
可是张元隆,他这样一个据说是满身铜臭味的富商,一句话就说得我动弹不得。
是啊,那种痛楚……没人看得到的那种痛楚……
我吸吸鼻子,干涩地嘿嘿笑两声,把脸转向了不远处的莫愁湖。
无风无浪的湖面上只有三两叶扁舟。
“你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烦恼?人不都是想要过得快乐吗?就连这个湖,也给起个名字叫莫愁,可是什么才叫做莫愁?你去过那么多的地方,见过那么多的世面,你告诉我,要怎样才能做到真正的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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