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的棉靴踩在柔软草皮上,发出嘎吱嘎吱的草木断裂声响,惊动了晨读的女生。
好年轻的脸,即使鼻头被冻得通红,青春的气息决不会认错。
纯真而勤奋。
花红冲她笑笑,继续漫无目的的散步。
对方虽然奇怪居然有人在大冷天的跑到未开学的校园林子里漫步、好像还很高兴,但她只犹豫几秒,不甘心放弃清静环境和读到一半的兴致。
很好听的英语,英式正统发音、断句语调有致,几乎可以去做英语节目的播音员——如果美丽些的话。
慢慢转到其他“据说”
算是校园里漂亮的地方,可那些死物远不及刚才的女生可爱。
那么,纯粹的风景画就改为情景画吧。
李春燕唱的是她最喜欢的一首经典歌,而这出世界著名的音乐剧至今仍吸引了全球的观众和听众——而且用的是类似歌剧的高亮嗓音,来表现荡气回肠的音乐。
没有音带、只有一架普通到极点的钢琴。
弹得其实不怎么样,但唱得该死的好!
白天了……我得重新考虑新的生活,不能放弃。
早已背熟透了的歌词,换一个人来唱就能如此、见鬼的感动。
二十个左右的免费客串观众,刚开始会因为一台肩扛摄象机和一部数码相机前有点不自在,但两分钟以后全成了导演想要的白痴雕像。
而花红是摄影师,调整灯光布景、爬高落低的四处找角度。
这部带子用来做电视节目,李春燕敢现场清唱,主持人乐得让她展现一下实力,顺便回应其他媒体抨击他们的对口型丑闻。
据说届时还将有青年歌手上台挑战……相信看了节目的人都会惊艳居然有长相与嗓子都不错的本地女歌手。
下一首,忧郁的蓝调。
歌者的英文相当好,元音发得很准、几乎听不出口音:不是下了苦功就是语言水平过人。
觉得寂寞吗?……还是有人爱着你?
有女孩子居然听得落泪,在歌词和情人耳语般的低吟的双重影响下。
有那么一刻,花红很想去学钢琴,有朝一日能唱出来:Iloveyou。
可惜自己的嘴唇不够性感,嗓子无法多变。
一只大手将她发呆的小脑袋转回正常的位置。
原来她一直以着奇怪的姿势蹲在地上,浪费胶卷不提,还几乎脚抽筋。
“你怎么会不喜欢她?”
“……我先看见你啊!”
“很早以前?”
“在你把自己画成太平公主的时候——”
肚子上挨了不轻的一拳头。
整天举臂作画的姑娘手劲可不小。
“吃饭去?”
“我要听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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