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正事,那马我也稍作检查过,但因为长途跋涉,我看到马的时候,已经沾染了不少泥泞,所以看不出什么来。
只大概知道是匹日行千里的良驹。”
任正平叹气:“不错,这是我家最好的一匹马,无论是速度,还是模样,都是顶尖的。”
“会选用这么好的马赶路,想必对方一来知道任家马匹好坏,二来急欲赶路。
可不知道为何,却在半路抛了这匹马。”
叶倾有些苦恼,“莫非是有了更好的交通工具?或是为了隐匿行迹。”
任正平道:“叶捕头,你本是回老家休养,来送马已经很辛苦你了,若还要您破案,我实在不好意思。”
叶倾爽朗地笑了笑,道:“没事,反正这里都是些故人。
只怕任公子嫌弃我在这里多占用双筷子。”
任正平笑着摇头:“怎么会。
那就先谢过叶捕头了。”
林致远在旁边看着二人,表情居然很放松,我悄声问他:“叶倾来了你很高兴?”
“他本是捕快,我就不必想办法破案了。”
林致远竟然还问我,“你要不要先走?”
我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
如果没查出凶手,我会一直记得这件事的,会很痛苦的!”
林致远摇了摇头,不再理我。
他大概是觉得我太好事了……呜。
当夜,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香在隔壁房间,大概是睡的很香甜,也不见她有过来骚扰我的意向,我发了会儿呆,忽然很想出去走走,于是起身,穿上厚厚的衣裳,披了个大氅,手里捧着暖炉出了房门。
夜凉如水。
才出门便有冰冷的风吹过,我微微哆嗦了一会儿,还是迎着冷风向前,走到了任家的院子里,任家的院子不算太大,却种着好几棵树,如今落叶满地,在黑暗中看不分明。
我偶尔踩碎几片枯叶,发出细微的声响,便觉得心下忐忑,仿佛踩碎了这深夜的宁静。
举头望月,月微缺,我越发想家。
算一算,自我初春遇上林致远,春末离家寻找林致远,到如今初秋,竟然已经是半载时光,当真岁月如梭。
从百花楼到扬州,从扬州到冀州,又从冀州一路辗转到了毒医谷,现下更在我之前从未听说过的葛水县里。
在我十六岁之前,虽对这江湖充满向往,却从未想过会是这样的江湖。
我见了林致远,便丢了魂魄,跟着他东跑西跑,从前心中所想的那种飒爽飘然的江湖再也没有了,只要跟着林致远,便仿佛就是在江湖中,虽然我知道,这并不是最开始我要的那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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