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有一个建议:大人不妨先把他们的刑责记着,若是三日之内,他们不能平息民怨,则大人秉公办理。
若是三日之内,他们可以和平解决此事,还请大人看在他们将功赎罪的份上,高抬贵手。”
孟知行尚未表明态度,府丞忽然闯进来把他叫走,两人去了一盏茶的工夫也不见回来。
我伸了伸懒腰,对身边的金不换说,“罢了,今日看来没什么结果,我们先回去吧。”
金不换还未说话,一个徽商忽然扑过来,“行首大人,救命啊!”
我被他吓了一跳,眼疾手快地闪开,他只来得及抱住一个椅子腿。
金不换挡在我身前,嘲讽道,“出了事知道找行首了?当初行首问你们的时候,你们为何不说?还自作主张,把事情闹到了这般田地”
一个约摸中年的徽商大声道,“不需要求她!
让女人当徽商的大行首已经够丢面子了,求女人更不是大丈夫所为!”
我毫不留情地反唇相讥,“如果你有本事,这个大行首让给你当又何妨?但就凭眼下你们所做的这桩事来看,实在没有什么资格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若我撒手不管,你们无非是两个下场,一是锒铛入狱,二是倾家荡产。
这就是你们辛苦半生,想要的结果么?”
另外的几个徽商全都垂下头,表情哀默。
那个中年徽商仍是不甘心,“你就算插手又能改变什么!
?”
“我来替你们求一个生的机会。”
我自信地笑道,“但是请别误会,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你们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价值。
徽商这么多,少了你们几个真是无伤大雅。
我只是要向你证明,洪大爷的眼光没错。”
*
豪言壮语放出去了,接下来就是要想办法解决。
我近来处事,习惯逼自己。
先下一个能做到或者不能做到的定论,而后破釜沉舟地朝着想要的结果去努力。
但光我一个人,肯定对付不了孟知行。
人家是官,我只是商。
我在他面前说话没有丝毫的分量。
我所能求的生路,只有一个人能给。
人有的时候就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比如在见到念临风本人以前,我非常笃定自己能够说动老情人。
但这份优越感,在正式会面之后,马上演变成了一场悲剧。
悲剧的原因在于,某个人听了我的诉求之后,完全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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