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
“大”
不一定是伟大。
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
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
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
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伏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
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
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
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
,带有十九世纪
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
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
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
《在黄昏》支情歌:“在
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人,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
以为什么事都
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
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
这原
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
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罗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
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罢,我走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罗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
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
空气清扬寒冷。
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
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没脑。
那显着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
是非常舒服的。
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
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
,“月亮”
,“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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