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里格斯期待的是有朝一日罗格可以破茧而出,而不是永世作一条青虫。
与埃丽西斯的精神联系让罗格第一次体会到了异空间的存在。
风月的存在也使他第一次以灵魂跃入异空间的经历不至于变成灾难。
而异界里化身尸巫的独特体验让他对死亡能量的把握更加的精细,也直接刺激了他那以死亡能量为主的魔力成长,终于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够再进一步。
九级魔法师啊!
罗格抑制不住心里的激动,这意味着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小角色了!
虽然隐于暗中、背后伤人永远是他的第一选择,但拥有了强大的力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宽广啊!
想一想,以自己精确的魔法控制力,九级法师意味着每一仗自己可以至少有四个剑蜘蛛可供召唤,还有无数的魔法飞弹,六七个火球术,恐惧术、疾病术,等等等等。
这些法术足够消灭一个骑士小队!
罗格有些眩晕,然而收获不止于此。
他回想起在“夜归”
旅馆中疯狂的一幕幕,特别是徒手插入敌手胸膛,捏断脊椎的体验。
他试着将精神力提至最高,然后聚集于右手食指之上。
片刻之后,他整根手指都热了起来。
罗格提手细看,他的食指已经长了一寸,指甲变成了锋利的刀锋形,手指上竟然形成了细细的肉鳞,在阳光下闪烁着淡紫色的金属光芒。
罗格一指插入了面前的硬木桌,就如同插进了一块刚刚出炉的面包一样轻松。
罗格满意地笑了笑,随手提起一把普通长剑,以恶魔般的手指弹了弹剑刃,竟然发出了金属般的撞击声。
当然了,这把剑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他可不会笨到用那些神兵利器,比如说战斧“缚魂”
来试验自己手指的强度。
他将闪着金属光泽的手指放在眼前仔细看了会,才自言自语道:“这应该就是魔族的能力之一了吧?按书上的记载这一定是的。
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写书的家伙自己也没见识过高等魔族呢!
也许该再去抓个魔族来问问的,嘿嘿。
比如那个荆戈……”
罗格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沉吟道:“这个荆戈,好像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马上还要一起做些生意,嗯……还是算了吧。”
他现在已经自最初的兴奋中平复下来了,虽然魔力增长是件好事,但这远远不是实力的全部。
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他去做呢。
约定出发捕奴的日子就要到了,然而好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完成。
此次捕奴,自己这方实力要倾巢而出,但身后留着一个飞龙实在是让人不爽。
如同肉里总是夹着一根刺一样。
可是这飞龙一伤之后,立刻变作地鼠,不知在哪个地方挖了个洞把自己藏起来了。
这类卑鄙无耻不要脸面的敌人向来是罗格最痛恨的对象。
这一次去罗恩公车捕奴,声势颇为浩大,几百名武装人员以何种名义进入罗恩公国可不是个小问题。
罗格眼前是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斯坦尼奇和荆戈两人神通广大,可以找出万全的办法来。
奥菲罗克虽然是圣骑士,埃丽西斯的魔法实力也让人恐惧。
但只有这两个靠山总是太单薄了些。
何况对方的实力也未见得就差了,一旦冲突起来,最先倒霉的总是自己这些小喽罗。
罗格苦苦思索,把各方势力一一检索了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光明教会啊!
兄弟几个最近和格纳德·哈特主教混得十分融洽,眼前正是请他把自己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的良机!
如果搭上教会这条线,无论是谁,想要动自己之前都要好好的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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