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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我们是英雄,因为我们做的那些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都是为了我们祖国的发展……可是,偷了别人的就是偷了别人的。
就算不是偷,时常的用间谍的身份流窜在几个国家之间,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最后从中得益,这些也都是一样……虽然,其实每个国家都有我们这样的人。”
“虽然是英雄,却是见不得光的英雄。
如果在出任务的时候不小心死了,我们连勋章都得不到,因为任务的性质无法公开,不可能公开!”
“风,你知道吗?我还记得我见你第一次时候的样子。
那是好几年前了,那是我二十二岁生日的时候,在生日的那天我被派出去执行任务,我不太高兴,虽然,其实,我并不太在意什么生日不生日的。”
“那个时候,风还不算是正式的刑警呢,可是,很帅,真的很帅。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一个人能那样的阳光,充满着正义,他的全身,仿佛都笼罩着一圈金色的光芒。”
“我看到风冲进一家咖啡馆里面救出了一个被刀指着脖子的小孩子,我看到风很温柔很温柔的哄着那个孩子……那个时候,我在想,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能够那么的担心我,能够那么温柔的对我,我一定会很幸福吧?”
“后来,又有一次,在英国。
风应该是出差的吧?我又碰到了风,可是,那个时候我还是在执行一项任务,但是我有点倒霉,因为大意的被算计了,我跑到了小巷里,藏在了垃圾堆里,追我的人很多,我还在想,是不是要栽在那里了。
然后,你出现了,你在他们快要到小巷的时候报警叫来了伦敦的警察。
那些人被吓跑了,我以为你会和警察一起离开,但是你却进了小巷。
那是我第二次见你,第一次见你的印象太深刻,潜意识的,我认为你是好人,所以,我让你靠近了我。
你知道吗?我们在出任务的时候,是不会相信,也不会见与任务无关的其他任何一人的,这是纪律,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相信你。
所以,我让你靠近了我。”
“你果然很温柔,那个时候,我的模样实在有点凄惨,身上到处都是血,易容过的脸很丑,没有一点人的样子,而且身上很脏很脏,可是,你居然都不嫌弃我,还把我背了起来,并且把我送到了附近的诊所。”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的爱人是这样温柔的人,那么,该多好。
我想,如果我能和这样温柔的人共度一辈子,那该多好?那个时候,我甚至有一点点厌倦了腥风血雨的生活。
厌倦了老是在死亡的边缘不断地徘徊。”
“你在把我送到了诊所后交了钱,然后便出去买喝的了。
我趁着你出去的时候逃走了……可是,从那个时候起,你的样子便牢牢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你总是能给我奇迹的感觉,你总是能让我吃惊,让我意外。”
“一年前,我又接到了一个任务。
说二十年前应该覆灭的鬼火在这个城市出现了。
虽然意向不明,但是他接下了两个单子,都是教唆人犯罪的,而且有最新形式的药剂出现,还有一些,是二十年前出现过的一种抗癌生化物。
本来一开始这个任务不用落到我头上的,而是老爹。
你应该知道老爹吧?就是陈志泽,他在我们小队呆过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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