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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3页)

他点了点头。

第十四章

14

“能说说那个女孩的长相吗?”

“她……长头发,穿着粉色的大衣……长得……我不知道。”

小警察挑了挑眉:“你不知道?”

“我……”

庄稼咬了咬牙,他的确是不知道。

他从没有这么痛恨过自己记不住人脸的这个毛病。

他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为什么就自己记不住呢?

他拼命回想,希望自己脑海里奇迹似的对那个女孩有印象,可结果只是徒劳。

他怎么这么没用呢!

庄稼沮丧地简直不能自已。

“对不起,我记不起来……”

小警察看他这么难过也不好再逼他。

像这样的突发事件,一般记不起对方的长相也是情有可原的。

他只好拍拍他的肩说:“那好,你再记起什么的话就通知我们。”

“好。”

庄稼红着眼点点头。

警察离开了以后,庄稼迫不及待地一路飞奔到了医院的口腔外科。

董爱卿正在走廊里和司机小周说话,见庄稼来了就匆匆吩咐了小周几句让他先回公司,自己则向庄稼迎了过去。

“董哥,医生怎么说?”

庄稼跑得气喘吁吁的,说话都不稳。

“走这么急干嘛!”

董爱卿拉着他在走廊椅子上坐下:“需要缝几针,还好只是皮肉伤,没伤到他嗓子。

不过这几天恐怕不太能说话,而且只能吃流质的东西。”

他本来是在里面陪着曲越的,不想他晕血的老毛病却在此时发作,先前情况危急给他挺过去了,现在回过味来就觉得自己手冷脚也冷的,就给逃出来了。

听到曲越的嗓子没事,庄稼一下觉得压在心头的大石轻了不少。

嗓子是曲越的命,也是比他自己的命还要重要一百倍的东西,要是真有个啥,他是死都不足惜的。

董爱卿拍拍大腿,叹口气说:“不知道是谁走漏了消息,现在外面都是媒体记者,看样子想低调处理也不行了。”

他看到庄稼微红的眼眶,想起车上庄稼抓着曲越的手死不肯放一副天人永隔的样子,就安慰他说:“这件事我会处理,你只要好好照顾曲越就好,别七想八想的。”

“董哥,这都怪我!”

庄稼哑着声音说。

董爱卿二话不说一巴掌拍他后脑门上:“这只是意外,乖乖的别让曲越看到你一双兔子眼啊,他会不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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