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逸初背影僵了一下,抬起手背粗暴地抚了下眼睛,勉强笑道:“这不还没找完吗?我再试试。”
梁煊不忍心再逗他:“逸初,转过身来。”
李逸初刚才眼睛确实湿润了几秒,他以为梁煊看出来了,所以硬着头皮道:“干吗?你累了就去休息,不用管我。”
梁煊把那本书从后面伸到李逸初的眼前,笑道:“我骗你的。”
李逸初看着那本书的封面,眼睛使劲眨着控制情绪,因为太过用力,眼眶红的吓人。
他迟迟没有伸手过去拿书,只是僵直身体跪坐在原地。
梁煊察觉出他的情绪,从后面绕到李逸初的正前方,看到他兔子一样的眼睛,心里愧疚万分:“对不起逸初,我是想和你开个玩笑。”
李逸初沉默许久,低声道:“我还记得七八岁的时候几乎天天梦到爸妈,后来越来越少,这一两年,好像都没有梦到过。
梁煊,他们是不是已经投胎转世做了别人的亲人了?所以,就不愿意来看我了。”
梁煊看着他:“你很想他们吗?”
李逸初笑了一下,眼睛里的红丝消退许多:“好像也没有。
小时候的事情过去太久,我都忘了有父母在身边是什么感觉了,所以没什么想不想的。”
梁煊比谁都清楚李逸初这些年在梁家过的如何,他从没有逼迫李逸初向自己袒露内心,他和父亲尽力给李逸初一个像家的地方,而李逸初也在最初的无理取闹之后努力融入进来。
可是到底亲疏有别,更别说李逸初是以一种受恩惠的身份来到他们家。
梁煊明白李逸初掩藏在纯真表情下的小心翼翼和沉默,他也知道除非李逸初真的是他弟弟,否则永远不可能在梁家毫无拘束的生活。
李逸初已经过了太久这样的日子,早就忘了承欢膝下的感觉。
李逸初伸手把漫画书拿过来,垂着眼睛道:“谢谢你。”
梁煊倾身过去将李逸初拥入怀中,手抚摸着他的后脑,和声道:“逸初,人都要长大,都得逐渐离开父母。
我们快成年了,以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
李逸初在梁煊肩膀处蹭蹭鼻子,闷声道:“对,很长很长。”
第22章
秋天是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季节,你刚刚意识到该换上秋装了,一场雨结束,普通的外套秋衣就抵不了寒,一转眼就入冬了。
梁煊和李逸初正是身体迅速发育的时候,去年的衣服今年就穿不下了,李逸初刚来梁家的时候,因为个头比梁煊小,所以刘凡想着梁煊穿不下的衣服可以给他穿,这样能省下不少钱。
不过李逸初只穿过一次,就被梁长平命令脱了下来,梁长平不允许他穿梁煊淘汰的衣服,虽然李逸初自己并不觉得有多不妥,别人家有两个孩子的,小的那个穿大的穿不下的衣服很正常。
不过梁长平的话在这个家里一言九鼎,没有人会去违抗他,所以每年一到换季,刘凡就带着两个男孩去商店买衣服,现在他们大了,刘凡就把钱给他们自己去买。
两个人都是对穿着不怎么在意的人,每次就拿店里最简单的款式,他们俩个高条顺,普通的衣服穿在身上也好看。
不过今年不知道刮什么风,流行的衣服都是花里胡哨的。
他们去平时买衣服的店,衣架上挂的要么是金灿灿的羽绒服,要么是宽阔吊裆的破洞牛仔裤,看着就伤眼。
李逸初连续翻过墙上的一排上衣,好不容易挑出一件纯灰色的短风衣,他递给梁煊:“你试试这个。”
梁煊接过来连看都不看就进了试衣间,穿好后走出来:“怎么样?”
李逸初在他身边左右转转,笑道:“帅。”
梁煊问店员:“你好,这件衣服还有小一码的吗?”
店员看了一下吊牌,遗憾道:“没有了,这个款只剩下这一件了。”
梁煊把衣服脱下来还给店员:“那我们再看看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