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刘姨对他不能算不好,但到底有很多不满的地方,特别是这次梁煊受伤,刘姨对他满肚子火气都没有发出来。
一直以来,李逸初的平庸完美的衬托出梁煊的优秀,这对刘姨来说,应该是不能明说却又乐于接受的局面。
所以已经忍了这么多年,又何必在这么敏感的时候表露事实呢?他只需要高考的时候好好发挥,和梁煊一起离开就足够了,至于平时的成绩,又何必在乎?梁煊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
考完试就需要换教室了,本来按照三中的惯例,高三的学生一开学就要集体搬到学校后面的独立教学楼,但李逸初这届开学太早,教室还没有打扫出来,所以一直拖到一摸考试完才开始。
刚刚考完的学生们一边互相对答案,一边收拾书本,高三的书本试卷太多,每个人背个书包,手上还得抱一摞,然后像个骆驼一样往学校后面走。
李逸初和同学边走边聊,一个不注意,背后斜跨着的书包被人勾走了。
梁煊把他的书包跨到自己身上:“你们教室在几楼?”
李逸初:“一楼。
你们呢?”
梁煊:“四楼。”
李逸初的同学接话道:“学校是想让重点班在最上面不受吵吧。”
梁煊:“这些都只是心理安慰罢了。”
李逸初很开心:“以后我找你不用再跑两栋楼了?”
梁煊想的也是这个,之前他们俩的教室隔了两栋楼,来去都得跑一段路,现在倒是省事多了。
李逸初的座位仍在窗边,梁煊在窗户外面把书包递给他,扫了一眼左右的人,手上微微使劲来回呼噜一把李逸初的头发,然后快速的把用手指捏住李逸城的下唇左右摇晃几次,勾着嘴角走了。
李逸初捏了个纸团朝梁煊扔过去,却被梁煊灵敏的躲过,然后背对着李逸初比了个“V”
,更加大摇大摆的走了。
李逸初小声骂:“嘚瑟!”
高三的学生每周只有半天假期,这次因为考试和搬教室,学校给他们放了一天假,除了个别需要留下来打扫卫生的学生,大部分人都是把书放到桌子上就跑了。
李逸初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青年文摘,坐在窗边边看杂志边等梁煊。
天气开始入秋,虽然白天温度依然很高,但到傍晚就有风了,李逸初坐在窗边被风吹着犯困,不一会儿就趴桌上睡着了。
梁煊忙完班里的事情下楼,走到李逸初的窗边看他睡着了,本想叫醒他,又觉得他脸被挤成一团的样子很好玩,于是走到院子里从广玉兰上摘了片叶子,用衣角擦干净,然后慢慢的伸到李逸初脸旁,用树叶的边刮他鼻子。
李逸初嘟着嘴用衣袖擦鼻梁,然后把树叶往外推。
梁煊忍俊不禁,继续用树叶蹭他耳朵,在李逸初快要睁眼的时候立刻贴着墙蹲下去。
李逸初晕晕乎乎地坐起来,左右看看,难道有飞虫?
教室里已经没人了,李逸初看看墙上的挂钟快六点,心道梁煊这是干什么呢,还不下来。
于是从抽屉里掏出书包,准备上楼去找他。
李逸初先去教室后面把灯都关了,然后推开教室门,可脚步还没迈出去就眼前一黑,接着被人抱进教室推到了门板后面。
李逸初条件发射下要张嘴大叫,嘴巴立刻被人用手堵住,眼睛这才有了光线。
原来是梁煊。
李逸初受惊过度的心脏这才平静下来。
他正准备问梁煊要干吗,嘴巴就被一个温热的东西给堵住了。
教室里的光线比外面暗,但即便如此,李逸初依然清楚地看到梁煊吻过来时眼睛里盈满的笑意。
李逸初的书包本来只有单边挂在肩膀上,现在他背靠门板,那书包就随着胳膊往下滑,梁煊伸手把他书包拿到一边,然后手臂环住了李逸初的腰。
李逸初也不自觉地将手臂环上梁煊的脖子,双手在梁煊的后颈交握,抬起头与他唇舌勾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