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只是动动手指在软件上制作出几张图片而已,根本不需要花费时间,拿这些钱他还觉得良心不安呢。
主要是对方要求与他当面谈,包括未来的合作事宜,等于要他暴露身份,这和他的初衷相悖。
按理说叶重华应该毫不犹豫地拒绝,可是自称是秦皇汉武的编辑的狂刀告诉他,陛下到时候很有可能会亲自到场!
我居然有机会见到男神了!
叶重华激动之下差点直接答应对方,幸亏他理智尚存。
他在有可能暴露自己拥有智能系统和见男神之间摇摆不定。
如果我小心一点,说自己只是帮千年过来谈合作的,不管对方问什么全部推说不清楚,只要我不承认,谁会知道我有这个智能系统呢?叶重华试图说服自己。
“答应他。”
这时,陛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纠结,“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只要你按我说的去做,没有人会发现。
而且我可以帮你看看合同。”
叶重华一愣:“啊?那我岂不是还要带上电脑?”
“用你的手机就行,然后耳麦通话,你再去买一个微型摄像头别在衣服上,这样我就能看清你面对的一切。
还有,记得带上系统光盘。”
陛下打消了他的疑虑。
叶重华一咬牙一跺脚,好吧,为了见到男神,他豁出去了!
见面的前一天晚上,叶重华像一个小女生要跟自己心爱的人第一次去约会一样,为自己明天究竟应该穿哪一套衣服犯了愁,换来换去都不满意,最后身为万年宅男的他竟然想半夜出门去逛商场买一套新的!
“你这么喜欢他?”
陛下坐在虚拟的小沙发上看着叶重华团团转的样子,表情有些古怪,“对于一个网上从没见过的人,你知道他现实中是什么样的吗?长相、性格、身份,万一和你期盼的相差太远,你会不会受不了?”
“我崇拜他是因为喜欢他的小说,他三次元什么样子并不重要。”
叶重华认真地回答,“其实我觉得人无完人,现实中的他可能跟我一样是个宅男也说不定呢。
我想象过,他大概整天都要对着电脑码字,如果没有家人帮忙整理房间,那所处的环境就像垃圾堆。
以他成熟老练的文笔来看,他应该在三十五岁以上、更有可能是四十岁出头。
“他会因为缺乏运动而发福,毕竟中年发福很正常嘛。
挺着个啤酒肚,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深度近视导致眼睛变形,长期熬夜形成的黑眼圈怎么也消不下去。
平时顶着鸡窝头,穿宽大的T恤、平角裤,脚踩一双人字拖,没有灵感的时候就一根接着一根抽烟,烟灰缸里堆满烟头……
“你看,不会有比抠脚大叔更糟糕的形象了,对我来说他三次元什么样真的不重要,我该怎么崇拜他还是怎么崇拜他。”
叶重华耸了耸肩,继续对着镜子把拿出来的衣服又一件件重新试了一遍。
陛下已经被他那一连串可怕的形容给镇住了,如果叶重华此时有注意到的话,就会发现对方的面瘫脸难得龟裂,原本那副发号司令的总裁范儿全部变成了呆萌呆萌的傻气。
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陛下回过神,用力甩了甩头,接着面无表情地消失在电脑桌面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