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次有同事见到,都追问那是谁的车,她总是推说是亲戚的,知道她腿脚不便,接她一接。
大家一看那车也不贵,就没了兴趣,也没人再追问下去。
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差不多一个礼拜。
姚锦之的脚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也不再绑绷带了,每天擦那瓶药油,也不觉得疼了。
她觉得,是有必要和叶随风说一声,以后不需要再来接她了。
虽然每天有人接选的感觉不错,尤其是早上,不用在公交车站台上吹冷风,还可以多睡二十分钟,确实很舒服。
可是她知道,再舒服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不可以再这么沉沦下去了。
这个叶随风。
初见面时觉得他面目可憎毫无人性,可是接触久了,慢慢的到觉得,地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
对待朋友很仗义,从不计较金钱得失,帮助朋友也很彻底,连一些小细节都会考虑到。
虽然他教育叶铭的方式有些粗暴,让姚锦之不太认同,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做法在很多时候,是相当有用的。
她做老师的,嘴上总是提倡,教育孩子要靠耐心,要讲道理,实际上操作起来,远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有时候碰上些特别调皮或者特别固执的,除了打还真的没有别的办法。
跟他们讲道理,无异于对牛弹琴。
如果不能让他们真正对你产生畏惧的话,任何道理他们都是听不进去的。
看看叶铭,虽然被叶随风打得鼻青脸肿,可照样跟他亲,别人的话他是一句也不听,偏偏就服叶随风的管教。
有时候姚锦之甚至觉得,叶铭有点受虐倾向,自己对他如春风细语般的态度他不喜欢,偏偏去喜欢叶随风那种粗暴凶狠的态度,真是令她无语。
仔细想想,娆锦之也不由的吃惊,原来在不知布觉中,叶随风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如此高大了。
他不再是那个噬钱如命杀人不见血的吸血鬼了,反丽变成了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了。
姚锦之觉得,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记号,必须立刻停止这种感情的增长。
她有点害怕,自己会越来越依赖叶随风,越来越离不开他,慢慢被他的性格和生活方式所同化。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想要抽身就会很困难了。
因为,那就意味着,她已经彻底爱上叶随风,无法回头了。
内心深处对婚姻的那种恐惯,时时刻刻都在折磨着姚锦之,让她无法下定决心迈出这决定性的一步。
她就像是一只固步自封的乌龟,情愿一辈在那坚硬狭窄的龟壳里,也不敢把头伸出来透透气。
她有时也会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却依旧没有勇气挥别过去,重新开始。
童年时的阴影,或许会留在人心里一辈子,永远也无法消除。
姚锦之深深地叹了口气,慢慢地系上安全带。
叶随风递了瓶水给她,笑问道,“怎么了,心情看着不好,学校里还有比叶铭更难搞的学生?”
娆锦之呆呆地望着那瓶递过来的水,内心很想尖叫。
叶随风,快收起你的绅士风度吧,不要对我这么客气,我情愿你欺负我不理我,也好过像现在这样,让我慢慢地沉沦下去。
“怎么了,不会是发烧了吧?”
叶随风觉得她有些反常,伸出手想要去摸她的额头,却被姚锦之一下子避开了。
她把头撇向一边,快速拿过那瓶水,勉强笑道,“没有没有,我好的很,你专心开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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