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懵懂的炳坤,不知道到底谁对谁错。
他深爱母亲,也爱父亲,也爱希尔,可是现在,父母双亡,好大的丑闻,而希尔,他没有法子爱了。
爷爷将他接回了台湾,过了两年,他又考上美国的大学,来到了芝加哥,他曾经住过多年的地方,他失去父母的地方,同时也是失去初恋的地方。
炳坤已经确定自己的性向了,他也知道,这无法改变。
炳坤喜欢洋人,也就是黑人或白人,或是混血儿,他从未与亚裔的人交往过。
各种原因,我难以知晓。
只能猜测,罗伯特和希尔,对他的影响太深了。
也许,为了不爱,刻意只同洋人交往,因为他们,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
华人,在他看来,多狡黠,他掌握不了。
是的,他必须妥善地处理感情的事宜。
不爱,自然不能在一起,爱太深,又怕重蹈父亲的覆辙。
因此,当他觉得爱到难分难舍时,就毅然分开。
这个事情并不太困难。
他和他父亲一样,是科学家,是工作狂,没有多少时间陪伴恋人,因而关系,很难持久。
我认识炳坤,是一件非常巧合的事。
几年前,我、砾群、仲恺去迈阿密度假,因为人多,我们刻意去人少的地方晒太阳,然後听到了两个人的吵架。
当然用的是英语。
两个男人,一个责备另一个花心,到处放电。
另一个辩解,理屈词穷之际,反唇相讥,说对方只顾工作,根本没有时间跟他同处。
就算在度假,也一天到晚在看论文云云。
我们虽然好奇──又是一对同性恋人──却也懒得管闲事。
正准备离开,就听到岩石的那边有人喊救命。
我们不怕招惹麻烦的,就绕了过去,看到一个黄种人正掐著一个白人的脖子,更凑巧的是,那个黄种人在用国语骂白人是“贱货,婊子。”
我们几个互相看了一眼,如果是别国的人,我们可能懒得理睬,既然是中国人,就不能不帮忙了,遂一起上前分开了那两人。
我用普通话跟高大的黄种人说:“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开。
酿成血案,你也没命了。
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丢掉自己的性命,值不值得?”
炳坤好像醍醐灌顶,突然明白了什麽,喘著粗气,蹲了下来,抱住我的腿,号啕大哭:“你怎麽不在?当时你怎麽不在?”
我完全没有弄清楚他在说些什麽,後来知道他的经历後,才明白,他的意思,如果那时我在的话,他父母就可能能够活下来。
我明白他的期盼。
那个时候,如果有人劝说的话,他父亲可能就不会冲动之下,害了爱人,害了自己,还害了最疼爱的孩子。
当然,炳坤的过往,并不是他告诉我的。
查一查资料,就什麽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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