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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第3页)

他的表兄弟们嘲笑他是杀人犯和淫妇的孩子。

同学或朋友,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当然也许嫉妒他的才能。

工作,你知道现在的竞争。

对他而言,有成果,就有工作。

所以他的安全带非常地不牢靠。

他不知道该怎麽加固。

碰巧遇到了罗逸这个人,然後,就像,嗯,你明白吗?把一部分的重量转嫁到罗逸的身上,这样,让他不至於崩溃。

小军,他的情况和你的情况有一点相似。

你也不信任别人,也许因为童年的遭遇,同时也因为职业需要。

可是你有父母,有我们,有同事,有单位──虽然这些并非百分之百的可靠,可是比他的情况要好多了。”

吴军低下头,想了很久,斟词酌句地说:“你并没有说清楚他为什麽会一眼就记住了我。”

希岚伸了个懒腰,笑眯眯地说:“这个很难说清楚。

英文有个词叫chemistry,化学反应。

也许你们之间有那个化学反应,一见到,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呵呵,或者说你们两个之间有那个磁场。

对了小军,你心目中的恋人是什麽样子?”

吴军看向窗外的树荫,缓缓地说:“不知道。

我从来不做无谓的幻想。”

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什麽样的人共度此生,因为从来没有觉得有这种可能性。

照希岚的说法,自己喜欢上盛炳坤,是渐进的;而盛炳坤喜欢上自己,是突发的──一见锺情吗?

也许是那个家夥凭直觉以为,自己和他,会在一起吧。

盛炳坤做的咕噜肉饭很好吃。

因为饭菜拌在一起,所以吃起来格外香。

吴军有个从小养成的习惯,每次吃饭,先吃饱,再品味。

童年那一年半所发生的事情,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可是饥饿的味道,却在身体中提醒他。

後来工作,出外勤,也会饱一顿饥一顿。

盛炳坤笑得很得意:“我的手艺不错吧。

试了两次,就很成功了,好吃吗?别以为我偷懒不学别的菜啊,我会慢慢学的。

不过这种做法最适合你吃,瞧,一勺子,有饭有菜。

Mygod,跟你一起吃饭,我的胃都难受。

乖乖的都吃了……怎麽哭了?”

特工吴军一边吃饭,一边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他很想像一个傻女人一样爬到盛炳坤的身上,缠著盛炳坤,吻著他,告诉他自己爱他,胜过爱自己的性命。

可是罗逸说过,盛炳坤会逃的,他害怕太过浓烈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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