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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夥才二十呢。
为了理想,背井离乡,来到这麽个水土不服的地方。
放到外头,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对他流口水。
他们公司的艺术总监,听他说留长发,那样的男人,如果不是极为自恋,恐怕就是对男人也有兴趣。
还有啊,广告界,那个圈子,听说跟娱乐界差不多,关系混乱得很……等等,我到底在想什麽?他是我儿子啊,还是我情人啊?我干嘛要为他想那麽多啊?
不如跳舞,谈情不如跳舞。
当时为什麽会迷上跳舞呢?很帅。
女孩子对於会跳舞的男人没有抗拒力。
那时,跟高耸分手,很难过,要找事情做,同寝室的哥们喊他一起去跳舞,到师大,许多漂亮的女孩子。
交谊舞,可以光明正大地搂著女孩子的腰,胳膊不经意间擦过女孩子的胸部,软软的有弹性的胸部。
有时在暧昧的灯光下,可以靠近女孩子的脸颊,闻到女孩子身上的香味,感受到自己的荷尔蒙在发挥作用,於是安心下来。
不是gay,可以爱女人,可以有正常的生活。
激烈的音乐,和一帮哥们一起随意发挥,可以看到旁边的女孩子露出崇拜的渴望的眼神。
很满足虚荣心。
自己是有吸引力的,不仅对高耸如此,对其他人,尤其是女孩子,也有。
因此而不恐惧。
好像,跟高耸在一起时,确实会时不时地感到恐惧。
成为另类,成为可能会被家人唾弃的人,不能不让他感到恐惧。
所以,爱上了跳舞。
罗逸的腰,也很软。
胸,自然不如女孩子的。
屁股,嗯,很好看。
小腹,有隐隐的肌肉,里面出不来小孩子。
至於未来,罗逸还小,还没有见过,或者是爱上过可爱的女孩子。
如果自己把他弄到手,说不定也不是那麽难以摆脱。
人生长得很呢,那家夥想当明星,如果真的当上了明星,跟自己的关系自然不能曝光,然後有绯闻,那时候分手,就合情合理了。
就算当不上明星,也可以做模特儿。
虽然身高不够做专业的模特,可是广告公司资源很丰富,其他的什麽类型的模特,手模啦,车模啦,洗发水的模特啦,食品的模特啦。
那个圈子诱惑也很多,说不定他就被别人拐走了。
这样想著,却又有一丝不快。
还有人比我对他更好麽?还有人比我更跟他相配吗?凭什麽被人家抢走啊?到时候捂著不放,他能走到哪里去?
又鄙视自己。
越想越龌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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