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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双手穿过他的腋下,把人提起来,搂着他的腰亲了亲他的耳根,“到底谁幼稚了,居然蹲在这里和小朋友干瞪眼,我都在后面看半天了。”
夏侯湛猛的打了个抖索,不过不是被人亲的,而是冷冰冰的液体从食道滑入胃里给刺激的。
李庆宠溺地擦掉他嘴角的白色冰淇淋,“也就你这个馋猫,大冬天的还吃什么冰淇淋,小心回去拉肚子。”
夏侯湛没理他,继续和小男孩对视,他将甜筒往男孩面前一递,眨着眼纯真地诱惑:“小朋友,要吃这个吗?”
小男孩露出渴望的眼神,看了良久还是没动,而是摇摇头,“妈妈说,不能随便吃怪叔叔的东西。”
夏侯湛脸色一黑,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我这样像是怪叔叔吗?”
见小男孩点头,他还不死心地回头问李庆:“像吗?”
李庆憋着笑,他和夏侯湛一路从南美洲玩到北美洲,大部分的时候都在野外度过,尤其在南美洲的时候,还去过好久个土著部落,两人身上的衣服绝对称不上干净。
两人这才刚到温哥华,在零下二十几度的时候还穿着一件薄薄的夹克,看起来确实挺怪的。
“好了,先去买衣服,你难道想冻死在这街头上?”
夏侯湛朝小男孩做了个鬼脸,又舔了一口冰淇淋,“想吃也不给你吃了!”
居然敢叫我怪叔叔!
李庆无奈地揉了揉他的脑袋,这都二十好几的人了,怎么还和一个半大的孩子一样?
小男孩被他狰狞的鬼脸吓的往后退了一步,紧接着又好奇地瞪大眼睛,像是被什么吸引了一样,咯咯的笑了起来。
“诶,这小鬼是不是傻的?”
李庆把他扯到一边,走到小男孩面前蹲下,问:“小朋友,你爸妈呢?”
小男孩朝路边的一家店指了指,李庆随着他的手指看去,才知道这个男孩是一家店主的孩子,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时不时透过玻璃窗往外看几眼,难怪能放心让孩子出来。
知道不是某个迷路的小孩,李庆也就不管了,拉着夏侯湛朝着马路对面的一家服装店走去。
地面上还有积雪,好在不厚,一脚踩下去,只到脚踝处,李庆觉得当初带着这种高帮靴子出门实在太明智了。
推开那间挂着风铃的男装店,李庆和夏侯湛并肩走进去,店里面开着暖气,瞬间治愈了两人那张冻僵的脸。
带着泥水的靴子踩在店里铺着的毛毯上,一步一个脚印,李庆冲店主歉意地笑笑,“我们买衣服。”
店主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女人,体形很胖,见到进来两个东方帅哥,根本没注意到自家被踩脏的地毯,反而很亲热地迎了上去,“午安,先生们,想买什么样的衣服?”
李庆朝店里挂着的衣服扫了一眼,给夏侯湛挑了一件卡其色的高领毛衣,一条加绒的牛仔裤还有一件厚实的羽绒服,给自己则挑了一件呢大衣,一条休闲裤。
夏侯湛刚好把冰淇淋吃完,从背包里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手,然后就被李庆拉了过去舔了一下嘴角。
两人在店主暧昧的视线下进了同一间更衣室,李庆一进去,将人先压在墙壁上索了一个吻,然后在夏侯湛面红耳赤的时候放开他,直接扒掉他的外衣。
“喂喂……住手!
你个流氓!
……这是在人家店里,你想干什么?”
夏侯湛激动地大叫起来,神色却有些期待。
李庆解开他裤子的皮带后才笑看着他,“给你换衣服啊,你以为我要干什么?”
夏侯湛憋着气,也不知道是害羞的还是生气的,连脖子都红了,“滚你丫的,我没手不会自己换么?走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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