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间酒吧的介绍,离不开“工业金属”
等等。
潦草的英文字母镶嵌在灰铁皮上,铁皮四个角被钉紧。
无意或有意,总而言之,钉子歪了。
乍看之下,就一块破铜烂铁。
人走进去,扑面而来的全是迷乱激情。
人与人靠得近,但不一定看得清脸。
最吵的声音由麦克风里发出。
一个染了三色头发的男人,沙哑地嘶吼。
歌词很模糊,周围人却能跟着哼唱。
乐队有两男一女。
其中打鼓的女人,是姜临晴的初中同学,名叫向蓓。
*
初中时候,向蓓极少在教室前门出现,她在最后一排。
无论老师如何调换座位,向蓓肯定换去后面。
迟到,早退,特别方便。
姜临晴那时长得不高,又是近视,从没离开过前三排。
她和向蓓说话的次数,十个手指就数得出来。
直至去年,巧合的,两人租住在同一幢公寓。
不知谁先认出谁,面对面站了好一会,姜临晴想叫名字,又收住。
向蓓尖锐的唇线突然放松:“姜临晴?”
“啊,我是。”
姜临晴想了一会,“向……蓓?”
“真的是你。”
浓妆艳抹的向蓓,有了比初中更冷漠的线条。
“嗯。”
姜临晴点头,“我去上班了。”
过了几天,两人再次遇见。
向蓓是夜行动物,一到早上就没精神,她打了个哈欠:“早。”
姜临晴赶着去上班,礼貌回答:“早。”
今年除夕,向蓓没有回老家。
酒吧在年二十九关了门,她无处可去,在家上了一天的网,终于想起要买年货,一出门就见到姜临晴。
向蓓:“哎,你去哪里过年?”
“我就在这座城市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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