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裕县县令刚刚升迁,县里的公务无人打理。
其实裕县的匿税田和非法兼并等事务都已清理完毕,也没有什么正经事。
但是令干城没想到的是,在他到任当天就有人击鼓鸣冤。
击鼓鸣冤的是一位名叫黄安祥的男子。
黄安祥本人是一位举人,他的父亲是致仕还乡的知府。
不过黄安祥是这位已致仕知府大人的庶子。
干城看着黄安祥也是纳闷,堂堂举人打官司还用亲自来县衙吗?派个管家过来不就可以吗?莫非真有什么天大的冤情?于是干城示意衙役给黄安祥搬了一把凳子坐下来讲。
黄安祥看到干城如此礼遇自己,不禁潸然泪下。
他说道:“萧大人,小生击鼓鸣冤是为了自己同胞弟弟黄安谧。
县城里吴记布行的吴姓女子诬陷我弟弟杀人。
我弟弟为人老实忠厚根本不可能杀人,还请萧大人为我做主。”
干城想了想,于是向周围的衙役官吏问道:“黄安谧还在大牢里吗?”
裕县县丞连忙一哈腰说道:“回大人的话。
黄安谧已经对自己杀人一事供认不讳,现被关押在县衙大牢中等待秋决。”
干城于是又问道:“审讯的时候对黄安谧用刑了吗?”
裕县县丞稍一犹豫就看到干城目光炯炯注视着自己,顿时哆嗦了一下。
现在全省的官吏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天子外甥、太县县令萧干城明察秋毫,断案如神?而且原来太县的县丞就被他罢了官。
裕县县丞觉得还是实话实说的好,反正这个案子也不是自己判的,于是说道:“用刑了。
前前后后共打了黄安谧五十大板。”
干城皱了皱眉头,然后冲着县丞说道:“把黄安谧杀人一案的案卷给我拿来。”
干城翻阅着案卷顿觉疑窦丛生。
原来这吴氏女子闺名吴月牙,容貌秀丽年芳十七岁,在县城经营一家布行,父母早已过世,家里也没有兄弟。
目下她与自己守寡家中的嫂子刘丽花共同经营布行。
家中另有几名与吴家签了死契的仆人。
命案现场就在吴月牙家。
吴家是两进院,一进院的倒坐房改成了店铺,两侧厢房中都是签了死契的仆人和伙计居住。
二进院中只有一排二层楼的后罩房,其中一层是吴家的仓库,二层是吴月牙和刘丽花居住的地方。
一日姑嫂二人在二楼绣花,看到后院的大街上来了两名骑马的少年,其中一人正是黄安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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