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倒好,打之前还要纠结一下下手的位置对不对!
这天白天,他们一上午就跑了八个村庄,收获了八百多枚晶核,比当初一整天收获的都要多。
下午,他们来到的这个村庄,比较大,足有五百多户人家。
因为住的人多,不仅丧尸多,幸存的人数也比较多。
安奕景他们一接近村庄,村长就听到了动静,他家养的那条大黄狗不停地嚎叫,他想听不到都难,他爬到二楼从窗户上往外瞅了瞅,发现安奕景他们竟然是在主动打丧尸。
其实之前他也提议过出去将丧尸解决掉。
毕竟这些丧尸不定什么时候就变厉害了,留着肯定是个祸端,早解决掉早了事,可惜村里的男人太少了,女人和老人又没多大的劲,单靠几十个年轻人根本杀不死外面成群结队的丧尸。
看见安奕景他们只有四十来个人时,村长真替他们捏把汗。
外面的丧尸少说也有五百只,四十来个人还不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呀。
何况这里面还有小孩子,村长心肠比较软,实在放不下心,就拎着铁锹下了楼,想要把这些人拉到自己家,能救几个是几个。
李玉也是这个村里的一个人,他家就住在村长隔壁,发现外面的动静时,他往外瞅了瞅,看到打头的那个人是安奕景后,他猛地瞪大了眼。
李玉今年二十七岁了,念大学时,他和安奕景是同一所学校,不过安奕景要比他大三届,他刚考上帝都大学时,安奕景已经大四了。
李玉学习成绩一直很好,高考时还是理科状元。
一个乡下的穷小子,能被帝都最著名的学府录取,得是多大的荣耀,他却宠辱不惊,甚至丝毫不觉得意外。
毕竟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每次模拟考时,除了语文,英语,其他科目几乎都能拿到满分。
这样的成绩就算考不上帝大,也绝对能考上帝都的一流院校。
刚进大学时,李玉根本不知道他喜欢男人,当时,学校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新奇的。
他家里比较穷,别说给他从家里拿生活费了,学费都是靠他半工半读赚来的,平日里他连新衣服都买不起,所以不管是手机还是电脑,任何高科技产品,对他来说,都充满着魔力。
他孜孜不倦的吸收着一切知识,只盼着能出人头地。
虽然穷了点,但是他一直坚信知识能够改变命运,所以就算生活拮据,每日需要同时干好几份兼职,他也活得很开心。
就在那个时候,他却遇到了安奕景。
☆、第四十七章赖上了
李玉第一次遇到安奕景时,已经是大一下半学期。
那段时间的夜晚他正在一家咖啡店当临时工。
咖啡店十点半打烊,学校大门是十一点准时关门,寝室也是十一点熄灯,所以每天晚上上完班他必须得赶紧赶回学校。
咖啡店离学校并不算太远,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但是他的寝室离大门却还有一段距离,进了学校后,必须得走二十多分钟才能到。
为了不被锁在寝室门外,他每天都抄近道往寝室走,虽然只能节省十多分钟的路程,却能让他恰好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到宿舍。
这一天晚上,像平日一样,一进学校的大门,他就从小树林中间往宿舍的方向走去,往日里,这个时间小树林几乎看不到人影,毕竟都十点四十了,十一点宿舍就会统一关灯,不想黑灯瞎火的去洗刷,大家只能提前半个小时回到宿舍。
因为小树林面积很大,所以马路边上的路灯根本照不到小树林内,里面漆黑一片,只能看到外围有暗淡的灯光,怕来不及赶回去,李玉走得飞快。
由于走得太急了,快到出口时,他的眼镜却掉在了地上。
其实他的度数不是很高,一只眼是二百多度,一只眼才一百七十五度。
要是白天的话,掉在哪里他肯定能瞅到,但是光线又有点暗,他就多找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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