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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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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修立刻抓起,送到嘴边,两颗獠牙咬破袋子,迫不及待的开始吸取,和那个人指尖的血液味道一样。

血袋见底,宋明修也渐渐恢复神智,不再是那个为了鲜血疯魔的嗜血狂徒。

“这就是鲜血的味道......”

宋明修看着自己手里干干净净的血袋,直觉不可思议。

仅仅在离开家的第三天,他就尝到了渴望了二十五年的东西。

第四章记住饲主的名字,这是你首先需要做的

“老板请您饭厅一聚。”

女佣将一套齐整的衣服放到宋明修身旁,随即退到屋外。

宋明修看着眼前的衣服,好像想起点儿什么。

“我艹!”

宋明修傻了,“我是不是卖身了!”

宋明修接着给了自己一个不是那么响亮的耳巴子,“宋明修,你太没出息了,居然为了一口粮,把自己给卖了!”

宋明修长叹一口气,对自己未来的血族生涯担忧。

血族的第一口鲜血很重要。

关键看谁主动。

谁主动,谁就拥有绝对权威,不够主动那个人就活该沦为对方跟脚狗。

现在很明显,宋明修是后者。

而且现在就算是顾寒撵他走,他也不敢走,因为血族一旦沾染血腥,就必须每周至少喝一次那人的鲜血,除非饲主死去,否者就会气竭而亡!

宋明修气得挠头,不过反过来想自己好像也不是很亏,毕竟顾寒人是帅的,血也是香的。

而且他宋明修天生就不任人拿捏的脾气,以后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宋明修一抹脸,重振精神,衣服一换,潇洒的走了出去。

顾寒这别墅是真不赖,装修偏向传统国风,这点倒是让宋明修觉得惊艳,没想到这家伙审美和自己这么相似。

女佣引着宋明修进到饭厅。

这一路走下来,宋明修已经忘了自己是第几次感慨顾寒好有钱了。

但是看到此时的场景时,宋明修又忍不住了。

三米长的餐桌上,齐整的放满了菜碟,而且每个都不重样。

顾寒坐在主位,一手支着下巴,百无聊赖的看着宋明修。

宋明修一时没忍住,开口第一句,“太后都没你过得滋润。”

顾寒瞄了他一眼,不以为然的答到,“不差钱。”

“......”

宋明修那个感慨,这个男人好招仇恨,要不是因为下半辈子活着得靠他,就凭这句话,就想咬死他。

顾寒不再理会宋明修,解开衬衫手腕处的纽扣,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子成熟男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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