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套的话刚才已说过了,叶家既无留客意,孟呈炜自不好再呆下去,遂起身告辞。
叶老太爷不愿意欠人情,叫人备了一份厚礼,又让人送孟呈炜下山,替他在如归客栈订了上院。
叶嘉兴虽惊了马,但有随从护着,只在落马后被石子划伤了腿上的皮肤,流了一点血。
孟呈炜所谓的救人,也不过是遇见这一幕时上前询问一二,再跟着一起护送回来,并不是什么救命大恩。
叶家能做到这一步,也算是还了这一份人情,礼数极周到了。
叶雅茗跟着大房一家出来,将他们送到大房院门口,对叶嘉兴正色道:“大哥,刚才那人,我观他贼眉鼠眼,不似好人。
你还是别跟他打交道的好。”
叶嘉兴愣了一愣。
那孟呈炜虽不说多么英俊,至少是眉清目秀、身姿挺拔的翩翩佳公子一枚,举手抬足间落落大方,尽显矜贵之气,跟“贼眉鼠眼”
四字完全不搭边。
也不知堂妹从哪里得出这个结论。
要不是祖父毫不客气地把人赶走,叶嘉兴肯定不以为意,觉得堂妹是小孩子之言。
可现在他心里犯起了嘀咕。
难道孟呈炜真有什么不妥,是他没看出来的?
说完这一句,叶雅茗就回自己院子去了,并没有再去叶老太爷面前多说什么。
她知道,她只需要刚才露那一面就够了。
原主皮肤雪白,五官精致,一双眼睛尤其漂亮。
在原主的记忆里,孟呈炜一见到原主就心动了。
不过他已然娶妻,叶家只是江南的大地主兼茶商,无权无势,孟呈炜从骨子里看不起叶家,觉得只要他开口提出纳原主为妾,叶家定然会欣然应允。
可叶老太爷给原主订下的未婚夫宋易风是个读书人,从还是个童生时就订了亲,花了不少钱在他身上投资。
现在宋易风刚刚考上了举人,前途一片光明。
就算孟呈炜的堂姨母是当今妃子,他家是皇商,却也是商人,在叶老太爷眼里孟呈炜根本比不上宋易风。
更不用说还是去做妾,简直辱没门风。
再者,攀龙附凤、背信弃义也不是叶家的作风。
叶老太爷当即拒绝了这门亲事。
孟呈炜此人心机深沉,被拒绝后便记恨上了叶家,面上却丝毫不显,让叶老太爷对其极为欣赏。
结果孟呈炜给叶家挖了个大坑,他自己利用叶家脱身,叶家却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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