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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孩子,”
桑思逸的把脸埋在他肩窝,吻上他的锁骨,“我喜欢你,已经很久很久了。”
“怎么会?”
林酝被吻得头晕,依然在较真,“思逸哥,你不会是跟我哥同学的时候……”
小兔子瞪圆了眼睛,却发现十分罕见地,男人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
“真是那个时候啊……”
那个时候,他才十一二岁,又傻又中二的年纪,思逸哥怎么会喜欢?
怎么不喜欢,年少时的温情刻骨,再遇便一见倾心。
那时的桑思逸已经明白,没有什么命硬之说,也想好了要通过林檎,一点一点地,让他的小团子重新认识他,喜欢他。
他找外公拿出了那块珍藏多年的蓝宝石,自己琢磨着,一下一下,磨成戒指。
也见到了小团子的妈妈,热情地和她攀谈,和长辈打好关系。
还想把那块蓝宝石剩下的部分送给林酝,让他体会烧制宝石的乐趣。
他准备了很多很多,打算陪着他的小团子一起长大。
只不过,这一切还没实现便出了意外,他终究还是错失了最爱的少年。
大概是上天觉得,那时的我还不够成熟,没有能力护他周全,所以分开了我们吧。
后来又看我可怜,在一切终成定局的情况下,又让我回来见到他。
连上天都觉得,我们是应该在一起的。
桑思逸再次吻上林酝,低哑着嗓音:“这中间的故事有点长,我慢慢说给你听,今天先睡觉好不好?”
林酝点头,把额头靠在男人颈窝上,闭上眼睛。
桑思逸搂着他,在他背上轻轻地拍。
就在轻拍越来越慢,越来越轻,终于停下来的那一刻,林酝将刚才匆忙出口的心里话,又认认真真地强调了一次:“思逸哥,我想和你在一起。”
“嗯,”
男人回答,“我们在一起。”
团队终于办好了所有手续,在第二天早上开拔。
计划是先前往附近的大城市,再飞回国内。
途径某个小镇的时候,队伍停了下来。
桑思逸下了车,一个本地人迎上前来,对他说了些什么。
林酝坐在车里,看到他沉了脸,略略犹豫,然后大步向他走来。
“这里是铜矿产地,桑家在不远的镇上和当地铜矿有合作,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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