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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2页)

“又犯病了吧。”

路祖康接着下了楼,“等会儿问问他哥,他又犯什么病。”

林咏梅瞪他:“有你这么说自己亲儿子的吗?”

“吃饭吃饭,”

路祖康搂住妻子肩膀,“甭搭理他。”

·

路辞盯着茶几,失魂落魄的。

从认识季时风起,他一点点弄明白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情。

路辞之前觉得他喜欢悠悠,因为悠悠长得漂亮;他觉得他喜欢陈乔,因为陈乔成绩好;他觉得他喜欢吴青桐,因为吴青桐名字好听;他觉得他也喜欢英语课本里的Jane,因为Jane英语特好,成天和外国人拽英文,牛逼死了……是季时风让他明白,这些喜欢都不叫喜欢,叫欣赏、羡慕、佩服,他对季时风那样小鹿乱撞的喜欢,才叫做喜欢。

路辞之前还觉得,他喜欢季时风就向季时风表白,要是季时风接受了,他们就谈上恋爱了;要是季时风拒绝,就和网上说的那样,他俩就只能老死不相往来了,连朋友都没得做。

原来“谈恋爱”

和“老死不相往来”

之间还有一条道,他还可以追求季时风啊!

路辞没谈过对象,也没喜欢过谁,加上他是个一根筋的个性,从小到大又是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想过“追求”

这回事。

“追”

和“求”

都是他从来没体会过的滋味,哪怕他想要的是全世界限量一百盘的游戏联名卡带,他爸都能烧钱给他弄来。

没有什么东西需要路辞费尽心思去追,也没什么东西需要路辞千方百计地求。

既然季时风是钱买不来的,那他就去追求季时风。

他就不信了,他这么个有钱长得帅招人疼招人爱的十八岁大男孩,还不把季时风这鸟人追的五迷三道神魂颠倒的?

·

这求必须追,追他妈个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一旦下定了决心,路辞立即有了种醍醐灌顶的感觉,浑身上下每个窍都开了,简直是干劲十足。

他“噌”

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欢呼着蹦了两下,给自己加油打气。

“瞎叫唤什么,”

路祖康吼他,“不吃饭还来劲儿了。”

“我现在不用吃饭,”

路辞哼了一声,重重拍了下自己胸口,“爸,妈,你们看这是什么?”

林咏梅很给面子:“哟,小宝贝有胸肌啦?”

“他有个屁的胸肌,”

路祖康泼冷水,“鸡胸都比他有胸肌。”

“你懂啥,爸我说实话,我就烦你这种暴发户,忒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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