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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足够安静,甚至能够听到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一豆晕黄的灯火将房间点亮,云缓将一本书平放在床上,垂眸认真的看着。
在不睡觉亦不吃东西的时候,想打发时间莫过于看各种书籍。
云缓在等自己的长发变干。
在这个朝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除了和尚外,大多数人都要留一头长发。
云缓头发长得很长,用银冠束起来的时候发现不了,垂散下来之后很是惹人注目。
连锋从外面进来的时候,便看到云缓衣着松垮的坐在床边,里衣拢得并不很严,修长脖颈纤细锁骨脆弱且精致,灯下散发着白玉般温润的光泽,被浓黑的长发映衬,更似冰雪般晶莹。
因为颜色与气息过于迷人,很多时候连锋都怀疑云缓是冰雪、白玉和白梅混在一起捏成的。
连锋身上带着外面的冷气,他刚刚有些事情要处理,随便找了借口出去。
云缓不怎么过问院子里的动向,这些自然免去解释。
天色已晚,云缓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好冷。”
刚刚忘了给自己盖上被子,他的手脚都被冻得冰凉冰凉。
虽然王妃是要连锋给云缓暖床,却不是真的暖床,而是让连锋在这里守夜。
一来云缓的床实在太小,容不下两个人睡,二来云缓不好意思总让连锋陪着自己睡,他又不是三岁小孩,他已经成年了。
连锋半跪在云缓的面前,他突然握住云缓的右足,手掌完全覆盖了足心。
云缓:“!
!
!”
虽然云缓知道自己的脚很干净,但连锋毫不嫌弃的给他温暖,他还是很感动。
做朋友做到这份上,可以称作亲兄弟了吧?若不是担心王妃揍他,云缓真想认连锋当亲哥。
自然,云缓完全不知道有些人是足控。
云缓体弱多病,这些年来很少走路,连锋握在手中就像握着完美小巧的工艺品,因为云缓骨骼轻盈,他并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担心将云缓握得骨碎。
连锋用掌中薄茧磨了磨云缓白皙的脚背,他其实很想低头重咬一下,云缓明明很乖很脆弱,是该好好珍重,连锋偶尔却想把他弄得遍体鳞伤,最好是让他哭着示弱。
云缓的脚变暖了,身体也慢慢回暖,就连面容与唇瓣都多了几分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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