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字,不由自主地脑补了画面,又是一阵恶寒。
“走吧走吧。”
他搓了搓自己的胳膊,赶紧说。
唐簇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居然迟疑了一下。
他道:“等等,我去买一本。”
“买一本什么?”
“《与燕书》。”
唐簇说。
路敛光又看了一眼那个宣传牌,酸溜溜地说:“你喜欢林珑?”
喜欢到连对方演的电视剧原著都要买?路敛光愤愤不平,有一种冲动想告诉对方,林珑不仅不喜欢他,还嫌弃他送的礼物廉价。
出乎他意料的,唐簇居然罕见的有点不高兴。
“和演员有什么关系?”
他说,责怪似地看着路敛光,“我买书,是因为喜欢书。”
路敛光被这意外之喜砸得有点晕,陪着唐簇排队结账的时候,他试探道:“你看《与燕书》……不是因为林珑吗?上次我们聊到,我还以为你是因为电视剧才去看的。”
“不是,我是追着连载看完的。
这个作者的文风……”
有点像你。
唐簇顿了顿,没把这句话说出口,而是改口道:“文风很细腻,写得很动人,你要不要也买一本?”
路敛光晕晕乎乎地拒绝了这份羊毛出自羊身上的安利。
他甚少拒绝唐簇的提议,唐簇恍然醒悟,片羽大概不是没看过,而是正因为看过了,才不喜欢和光同尘吧。
武人相重,文人相轻,自古以来皆是如此,行文风格相像的作家互相生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就好像印证他的猜想一般,路敛光紧接着就说:“我看过《与燕书》,写得……是还行,是一个打磨得很成功的商业作品。
但和你的作品相比……不,根本没办法和你的作品相提并论。”
唐簇失笑道:“根本不是一个类型的小说啊。
为什么非要和我的作品相提并论?”
路敛光惊觉刚才自己说得太顺嘴了,赶紧打了个哈哈:“也是啊,本来就不同频。
主要是他太有名了,哪怕混男频论坛也能看见大家经常提和光同尘和他的土豪粉丝糖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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