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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娘亲离开,是她自己选择的路,跟陛下没有关系。”
后来安锦查出那些流言的始作俑者,处理得不留痕迹,后来阿福渐渐长大,懂得了分辨是非,我将当年的事对他细细说明,他才算彻底解开了心结。
沈家三公子替安锦把过脉后,只说这左手的经脉倒是不难重接,只需半年时间慢慢调理便可。
但他体内的毒素却十分怪异,恐怕得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才有办法慢慢将之清除。
尽管如此,对于我和安锦而言,也算的是意外之喜。
经过半年的治疗,安锦的左手已经可以拿起些不算太重的物体。
一年之后,已经几乎与原来无异。
安锦十分高兴,想对他重赏,他却请求我为他赐婚。
安锦以为他想入宫做我的皇夫,把他给狠狠教训了一通,谁想到沈三公子挺委屈地说,自己想娶的是我身边的女官黄雀。
雀儿跟了我这么多年,终于有人肯娶回家,怎不令我激动?我热泪盈眶,给了她一堆丰厚的嫁妆,欢欢喜喜地把她给嫁了出去。
阿福满十四岁那年,我为他举行了试炼之礼。
他顺利地通过了试炼,被我立为储君。
阿福十六岁时,我终于怀上了身孕。
我和安锦欣喜若狂,皇舅和爹娘他们更是激动得好几夜没睡着觉。
但这时我已经三十二岁,过了最适合生孩子的年纪,御医们都说我这第一胎生得太晚,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安锦犹豫了很久,终于来劝我放弃这个孩子。
我自然不肯,跟他闹了好一阵别扭。
最后还是找了沈三公子出面说能保我母子平安,安锦才终于点头同意。
怀胎十月,他把我当成掌心里的鸡蛋,忐忑不安小心翼翼,过得比我还辛苦几分。
十个月下来,我胖了二十斤,他瘦了十斤。
分娩的时候,又是一阵惊心动魄。
那过程不必再提,反正用安锦的话来说,几乎吓掉他半条命。
最后多亏沈三公子,总算令我顺利生下一个女儿,也把安锦那半条命给拉了回来。
我替女儿取了个小名叫阿喜,跟阿福相衬。
安锦对我取名的能耐嗤之以鼻,要求大名一定得由他来取。
然而他翻遍了典籍,认为没有一个字配得上他女儿。
所以后来,我们的小公主正式取名为:姜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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