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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驰你别乱讲!”
林森匆忙出口反驳,“这首歌不是你想的那样!”
连哥都不叫了,彻底不装了是吗?
好样的。
费驰懒得跟他争论这种无聊的问题,转身就走。
几分钟后,费驰冲进郎哥办公室,把几番叠加、积压到嗓子眼的火气一并爆发了出来。
郎哥耐着性子听完他一连串的质问,犹豫片刻,决定不告诉他林森有离队的想法,只是安抚他说会尽量帮他沟通,让公司各部门走特批流程把三首歌版权尽快搞定。
费驰觉得郎哥搞错了重点:“凭什么林森想发歌,公司这么快就同意了,还给他安排了制作人?”
郎哥:“他说他拿demo给你听过了,被你拒绝。”
费驰:“被我拒绝,所以公司就要帮他争口气是么?我怎么不知道他还有这种特权?”
郎哥叹了口气,作无奈状:“林森哪有什么特权啊。
他可是FAMOUS主唱,你想想看哪个乐队主唱不是被大家捧在掌心里的宝贝,他呢,在队内被你压制得一点话语权都没有,好不容易写首歌出来还要被你嫌弃。
驰子,你是个明白人,我也不跟你来虚的,咱们关起门来说话,你难道看不出来,公司这安排是什么意思么?你乐队的制作人是谁?罗兰。
林森想发个人单曲,制作人是谁?李思铭。
林森自己也知道,公司就是赏颗糖哄他开心一下,鼓励艺人创作,给到的资源和支持力度都很有限。
这他都接受了,你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费驰是典型的火象星座直脾气,只要火气发泄出去,理智就重新占领高地,经郎哥这么一提醒,他也明白过来,但不知为什么还是感觉很不爽。
“他那破歌写的,我不信李思铭能给他编出什么花样来。”
费驰赌气说。
郎哥笑笑,继续哄人:“那能怎么办?要不你帮他做编曲?刚好趁这个机会尝试一下当制作人?”
费驰冷哼一声:“没兴趣。”
郎哥:“那你就别替他操心了,让他自己去磨练吧。
他不是也说了?不会耽误乐队的工作。
一会儿我就去帮你沟通版权的事,你安心回去写歌吧。”
离开郎哥办公室,路过刚才那个会议室时,费驰往里面扫了一眼,会议室已经空了,不见林森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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