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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有点厌弃自己和公司为了获取名利而上综艺、买热搜、跟林森炒CP的做法,感觉就像这真假GUCCI老花,撞在一起,丑得不分彼此,像一出解构名利意义的讥讽喜剧。
司机又悠悠开了口:“我年轻的时候啊……也玩过乐队。”
费驰意外地抬眼看向前排,从这朴实的背影中丝毫看不出对方是同一条路上的前辈。
“是么?那现在还玩吗?”
费驰问。
司机笑了笑:“早就不玩啦,玩乐队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提还要养家。”
费驰不擅长安慰人,此刻陷入失语,纠结半天,最后只憋出来一句:“近些年演出机会比以前多了。”
“还是分人哪。”
虽然表达的是悲观的态度,但司机的声音听起来很乐观,“长的帅的,家底儿厚的,有天赋的,或许能坚持熬一熬,熬出头的也有。
但我们普通人还是算了吧,不是吃这碗饭的料。”
司机说的三条,费驰全中,前辈这番话传到他耳朵里从悲观论调变成了变相鼓励,让他马上想到自己一直以来的信念——对啊,我就是天选之子,就是应该吃这碗饭的!
想通这一点,先前闯进脑海里那点不值一提的烦闷突然又不算什么了,费驰马上把想不通的事情抛诸脑后,继续以强者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
顺便,安慰一下弱者。
“当个兴趣爱好也不错。”
他觉得自己这句话应该算是在安慰人了。
司机笑着嗯了一声,反过来鼓励费驰:“你这外型条件,我看有戏,加油啊年轻人,坚持下去,别像我当年那么轻易放弃。
还是有机会成功的!”
费驰又不知该说什么了,只好做乖巧晚辈状点头:“嗯,我会努力的。”
小破车到达目的地,费驰谢过司机下了车,给司机发了双倍车费的红包,迎着秋夜的冷风把夹克拉链拉到领口,双手揣兜,挺直腰板,迈着大步朝公寓楼走去。
我才不在乎林森怎么想,也不在乎其他人怎么看。
费驰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只在乎FAMOUS的成功。
不是靠炒作换来的成功,是在音乐领域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FAMOUS是我的乐队,而他们三个,不过是我选择的合作工具。
如果他们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可以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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