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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约翰
三个月前,哥谭市。
光鲜亮丽的哥谭的夜晚有两个怪物,一个叫蝙蝠侠,一个叫小丑。
而像约翰这样的低层小混混,只能在怪物们结束争斗,才能从阴沟里探出脑袋,从一地狼藉里拾些残羹剩饭,得以温饱。
约翰是个聪明人,他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却是从年龄还在个位数的时候就混迹在哥谭的大街小巷了,年少不懂事的时候还加入过一个听起来很牛X的组织,叫血兄弟。
当然约翰现在可是做正经生意的正经人了,大多数时候。
又是哥谭一个平常的夜晚,约翰走在空无一人的小巷里,嘴里叼着根烟,手插在兜里,东倒西歪的像是误入此地的酒鬼一样。
但他其实眼神清明,插在兜里的手紧紧地握着一把短匕,时刻准备着给不知道会从哪里蹦出来的袭击者来上一下。
就这么在小巷子里来回穿梭,约翰终于来到一幢歪歪扭扭的破宅子面前。
他把烟熄了上前敲了敲门,没人回应。
又敲了敲,还是没有人。
确认里面没动静,没有人在自己不在家的时候闯了空门之后,约翰从门口的花盆里摸出一把钥匙开了门,进入了室内。
他瘫坐在客厅唯一的一把椅子上,摸出一盒烟想点上,但是打火机已经没有油了。
颓然的把烟盒扔到茶几上,约翰对着天花板发起了呆。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去冰箱里看看还有什么剩菜能当晚餐的时候,厨房里亮起来灯,是冰箱的感应灯。
约翰摸出口袋里的短匕,想看看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居然还没走的时候,却见到了那个曾经让他做了两周噩梦的可怕人物。
来人穿着一身得体的高档西装三件套,手上拿着一根做工精细一看就很贵的手杖,俊秀的脸上正挂着和煦的笑容,单从外表看,一点也不像是在暗中控制了半个哥谭黑色生意的狠角色。
“晚上好啊约翰,你的冰箱也太空了点吧?刚好我有空,要不请你吃顿饭吧?”
他的语气很温和,但约翰知道那下面隐藏的不可拒绝的含义,他只能干笑两声,丢开短匕,对来人低下头以示忠诚。
“这是我的荣幸,博德先生。”
詹姆斯·博德是小丑的心腹。
差不多三年前,行事全凭喜好的小丑办事突然有了章程,这对她的敌人来说非但不是个好消息,简直是噩梦一样的转变。
地盘大量被抢,每次交易都会被搅黄,行踪还会被出卖。
自从这位“幕僚”
横空出世,各大帮派的损失每天都数以千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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