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飞鸿焦躁地动了一下,幅度很小,可屋里的那小崽子却不知怎的那么敏锐,倏地扭头看过来,喝道:“谁在那!”
识时务者为俊杰,长剑一横到他的脖子上,花飞鸿就膝盖一软跪了下来,期期艾艾地痛哭出声,又是忏悔又是打自己耳光,涕泪横流地请求饶他一命,他只是太饿了,想进来偷点东西吃。
少年于心不忍,收回了剑,让那两个青年领他去厨房。
花飞鸿白拿了一筐馒头,却没感到庆幸,反而出离愤怒了。
不是还有白米白面吗?怎么就说没吃的了!
什么先救老弱,分明就是吝啬钱财,要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
怒火冲头,花飞鸿拿起一把菜刀,把那两个对他毫无防备的青年砍死了,赶在被捉到前逃出去,然后一把火烧光了灾民栖身的窝棚。
那个少年院长实在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不想着找他报仇,却先去救那些凄惨嚎叫的废物,当然也一起被烧了个死无葬身之地。
熊熊烈火一口气持续到黎明,就在这时,阎扶来了,挥一挥手就将火灭了去,空留下一地焦骨,而后他新奇地打量起了在场唯一的活物,察觉到花飞鸿的所作所为,称他是可造之材,若是愿意,可以留在他身边做一个随从。
当初,花飞鸿并不清楚阎扶的来历,也对他的底细一无所知,但那一手“神仙术”
却让他震撼到了极点,也让正满心悲愤,痛恨世道不公的他深信自己是否极泰来,遇上了真神,因此毫不犹豫地拜倒在了阎扶脚下。
过去三百年,他对这个给予了自己新生的“主人”
忠心耿耿,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相应的他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地位、长生……以及让他不必像个凡人一样愚笨蠢钝、庸庸碌碌的“仙术”
。
心态的转变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尤其近些年阎扶似乎有事要忙,神龙不见首尾,将万古教的大权齐齐整整地交到了他手里,那些同样效忠于阎扶的恶鬼忌惮他,听他号令时总是敢怒不敢言的,花飞鸿体验过一次后,那种高人一等的掌控感就让他成瘾似的欲罢不能。
可他忘不掉,这一切之所以能实现,都是因为阎扶在为他撑腰。
一个念头理所当然地浮现出来——要是鬼王的力量是他的,就好了。
“不臣之心”
一旦起了,从此便如野火燎原,这腰也很难再轻轻巧巧地弯下去了。
花飞鸿一张脸被对方踩在鞋底,就在他觉得就快要忍不住的时候,阎扶移开了脚,半晌一声轻笑,坐回了原位。
花飞鸿劫后余生,忙连滚带爬地跪到他面前。
阎扶风度翩翩地一扬袖,变出两盏清茶——这位阴狠暴戾、看上去好似随时会翻脸的魔头无愧于自己阴晴不定的名声,竟是又猝不及防地“礼贤下士”
起来,友好地推了一杯茶到花飞鸿面前,自己拿着另一杯放在嘴边细细品尝。
花飞鸿可没有这堪比过山车般的心理素质,接过茶杯的手哆嗦得不成样子,他也不敢真喝,一仰头全偷偷倒进袖口里,末了还装成被烫到了,演技精湛地捂着嘴咳嗽个不停。
他这狼狈反应毫无疑问取悦了阎扶,他的眉眼愈发温和起来,说出的话也像在闲聊:“徐佳去哪里了,她怎么不在你这儿?”
作者有话说:
周三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