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陌生。”
阿聿不知道什么是时候,站到了程铄的身边,“老板走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今天第一次做酒保,有任何不懂的问题都可以来问我。”
程铄猛地回过神来,“谢谢。”
阿聿又说:“你穿这身真好看。”
程铄客气地笑了笑,“谢谢。”
阿聿是领班,今晚工作的酒保都归他管。
他没让程铄送酒单,考虑到程铄对鸡尾酒的品种口味等等不够熟悉,倘若客人一问,程铄三不知,心里难免感到挫败不说,他还要前去救场。
于是便安排程铄送赵铭做好的鸡尾酒,这活儿简单不少,只要不送错人就行。
程铄到底年轻,身形灵活,走起路来既稳也快,和赵铭等人配合,帮阿聿省了些心力。
阿聿见过很多新人,不乏比程铄难带多的,他看着程铄忙碌的背影,竟是越看越顺眼——但是再顺眼又有什么用呢,他总不能和老板抢人吧,除非他这份工作不想要了,卷盖铺走人,如此,也不能保证他能够得到程铄的青睐。
是以初见时萌生的那点悸动,早就被扼杀在摇篮里,他孟聿可以没有爱情,但不能没有工作,有工作才有薪水,有薪水才能活着。
可是程铄又出现在酒吧,这回不是客人,而是同事,他们的距离被迅速拉近。
阿聿忙里偷闲地想东想西,视线依然被程铄不自觉地吸引——
对面的熟客将轻佻的目光,黏在程铄的腰部,慢慢往下,划至裤裆,朝程铄吹了声口哨,似乎问了些什么,程铄僵在原地,勉强答着对方的问题。
阿聿神色一凛,他直接走上前,寒暄地笑,“好久没见曹总来喝酒了,我这就去给曹总您拿酒单。”
他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地攥住程铄的手腕,将程铄拉至身后。
大腹便便的曹总先是一愣,而后摇着手,笑得脸上堆起褶子,“不用,不用,已经点过了。”
“那我赶快去催一催赵哥,让他尽早把您的酒水做出来。”
阿聿转身,对着程铄催促道,“还不快去找赵哥,这位可是曹总,耽误不起。”
程铄知道阿聿是在帮他,立刻脚底抹油地溜向吧台。
路上,他还心有余悸,倘若阿聿再来晚一步,那位曹总恐怕已经上手揩油,顾客是上帝,到时候他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进退两难。
曹总朝着程铄离去的方向眺了几眼,收回视线,意犹未尽地啧了一声,“这是你们新来的服务员?长的还怪好看的,叫什么名字?”
阿聿讪笑道:“曹总,这我也不太清楚,他是陆老板今天才带过来的人,第一次在这干活,也不知道是来帮我们老板忙的,还是来打工挣钱的,我等下去问一声。”
“好好好,”
曹总笑了,露出两颗金牙,狭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麻烦你了阿聿。”
“不麻烦。”
阿聿支起笑容回应。
回到吧台,他偷偷将程铄拉进换衣间。
阿聿压低声音,“我感觉你被曹总盯上了,你就当你是陆淮骞请来帮忙的人,没有义务被他呼来喝去,有陆淮骞这层关系,他暂时还不敢对你做太过分的事,以后见到他躲着走,他要是问你哪几天来酒吧,就说不知道,说你有空来,没空不来,千万不要实话实说。”
听得程铄双眉紧蹙,“我什么都没做,只是从他身边路过,就被他盯上了?”
阿聿摇了摇头,“他可是圈子里有名的老色胚,就喜欢到处找年轻男孩上,包养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明星,睡腻了就换下一个,那些小明星,和你差不多大的年纪。”
程铄闻言,整张脸都皱了起来,“我的天,到处睡人,这不得染病?”
阿聿嗤了一声,“他是有钱人,有钱预防,也有钱治病,惨的是那些无依无靠又没钱的小明星,被他一脚踹开,染了性病,还得掏出自己的积蓄治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