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几日后,薛玉霄依旨意进入兰台。
在其他士族女郎被中正官考察的这一阶段,她已经拿到了公服和配印,还有一些来自于皇帝的其他赐予,在表面上看,皇帝谢馥似乎极为宠爱她。
薛玉霄穿着淡蓝色公服,衣服上是青松白鷴的图样,袖口和衣襟都用金线细密地缝过。
她下了马车,看到兰台馆阁后的一座宏伟书院——在官吏们的办公场所后方,就是大名鼎鼎、收藏有世间无数名篇的兰台书院。
而兰台的大部分官员,也同时负有讲学的责任。
薛玉霄从正门入,伸手推开了门扉。
脚步才跨进去,听到里面传来生动的说书声。
“……再看那孙娘,拎起跨刀,向房屋那么高的黑熊冲去,孙娘心中道……”
薛玉霄脚步一顿,还以为来到了市井茶馆之类的地方,她倒退一步,抬头看了一眼牌匾——哦,没走错。
薛玉霄重新进门,见到里面只有几人穿着公服,其他闲散女郎则是各自装扮,并没有个办公的样子。
除了角落里有几个衣装简朴的寒门浊吏在抄书记录外,大多数人都零散地坐在堂内,围绕着一个讲书说故事的娘子,几乎没有人发现她进来。
入乡随俗。
她找了个宽松的地方坐下,旁边的女郎正抻着脖子听书,聚精会神。
薛玉霄听了片刻,悄悄道:“这是在讲什么?”
女郎不耐烦道:“这你还不知道,这是崔大人写的《孙娘传》,是一个姓孙的武娘子平定地方灾祸的故事。”
薛玉霄道:“你听过了?”
女郎道:“那当然?这里可是兰台,世上的故事我们全都听过,不止这些,连皇家戏园新排的本、流传天下的唱词和歌谣,哪一个不是由我们收藏评定,再散入天下的。”
她颇为自得,瞥了薛玉霄一眼,看她面生。
这一眼只看到脖子为止,没有见到她身上的公服纹样:“你是从哪儿来的,瞧你这什么都不懂的模样,也是家里花钱捐的官吧?我姓赵,你叫我赵沁娘子就行了。”
在对女子的称呼中,“娘子”
是尊称,而“女郎”
则是比较谦虚和亲近的说法。
赵沁指了指说书人:“看见没有,这位是书院的讲师。
故事名篇和唱词戏文,这可是中正官要考核的内容之一啊,咱们书院里教过的人要是日后考核得好,还要宴请讲师,拜谢她呢。
今天你算来着了,还能沾光听她讲解《孙娘传》。”
薛玉霄点点头,看起来很谦虚温和地接受了她的说法,道:“赵沁娘子,这比之清谈如何?”
赵沁很满意她的上道。
其实她只是一个庸碌的底层小吏而已,是涿郡赵氏旁支的旁支,比李清愁跟李家的亲戚还远。
她能花钱得到兰台的官职,实属不易,这回终于逮到机会在新来的小官面前显摆学识:“清谈辩难,听着高来高去的。
可那都是文人彼此之间的吹捧,咱们要是能写出流传天下的故事,那才能教化万民呢!
你让百姓来听贵族清谈,她们岂能听懂?要我说,能让百姓既高高兴兴的、又从中学到道理,比清谈强一百倍,这难道不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百姓?”
薛玉霄若有所思地点头。
“要说实干,我们才是实干一派。”
赵沁拍着她的肩膀,自来熟地揽住薛玉霄,“王丞相不就是靠《金玉名篇》位极人臣的么?可惜啊,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寻常人耗费多年也想不出一篇荡气回肠的故事……还是得多读书啊!”
她口中所说的读书可不是四书五经之类的道理,而是齐朝各地诞生的风俗小说。
多读书?薛玉霄脑子里装着从学生时代开始阅读的上千本小说,里面的某些桥段经典到她能够倒背如流,根本不需要思考,就是现编,也能讲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令人潸然泪下。
薛玉霄问:“沁娘,要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