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要么是奇迹,要么是骗子◎
雄性食肉动物的捕猎和求偶其实颇为相似,都是在漫长的窥伺中观察目标,追逐、靠近、扑倒、压住猎物咬住脖子确保对方毫无还手之力,不过是后者是把猎物的身体拆吃入腹,两个变一个;而后者则是一个强硬地进入另一个。
如果完全依靠本能,于戡会快速地推进到最后一个阶段,他膨胀的欲望希望马上找到一个地方去接纳。
他说谭幼瑾是他理想的故乡时,他不仅想让这个故乡安放他的情绪,也需要来安放他的身体。
这不需要经验,只需要足够的体力以及渴望。
他的体力有绝对优势,只要他想,她便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但是他知道谭幼瑾不会愿意他这样做,她信任他不会这样做才把他放了进来。
正是之前他掩饰住了他对她那种强烈的渴望,她今天才把他放了进来。
他相信光凭他的体力和他身体的优势,马上就会给她带来许多快乐。
但她偏偏对此是防备的。
于戡发现,在面对一个体力远胜于她的男人时,谭幼瑾想的从来不是这个男的能够保护她,而是他一旦伤害她,她是否能够反抗。
当把他的优势剥离,他就是一个缺乏经验的男的,这让他有点儿挫败。
于是于戡只能暂时通过亲吻、抚摸、咬啮去捕捉她身体的气息、弱点和渴望,这也是先天的本能、而非后天的习得经验。
在这方面他很有天赋。
他甚至努力把自己包装得像是一个食草动物,足够温柔,没有任何攻击性。
他的手指和嘴唇都包装得很好。
他很想马上把她的身体揉进他的血肉里,但是他知道她是那种需要循序渐进的人,所以他在克制欲望的同时还在克制放在她身上他的手掌的重量。
但是于戡的眼睛慢慢出卖了他,他缺乏那种温和的没有攻击性的眼神,也装不出。
他的眼神充斥着他要她,他现在就要她,那种想要马上把人拆吃入腹的欲望根本无法遮掩。
强烈的欲望本身就是攻击性,因为需要对方配合或者退让来满足。
可能是出于一种天生的狡猾,于戡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可能会有破绽,每当谭幼瑾要睁开眼睛看他的时候,他便去吻她的眼,这样吻着,她自动就闭上了。
劝一个人不要太在乎别人的目光时,经常有这样一句话出现:“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没时间看你。”
谭幼瑾从来不用这类话劝人,觉得别人都在看自己固然是种受罪,但是被指出根本没什么人看自己,也未必多快乐。
而且,事实上是“大家都很忙,没时间细看你,随便看两眼的时间还是经常有的。”
了解一个人太费功夫,就连夫妻子女之间也未必有全然的了解;但是匆匆看两眼就判定一个人如何如何,这样的事可不少。
讲清一个人如何变成今天这样,其容量并不比一部英法战争史少多少,但是落在别人的眼睛里,几个通用的形容词就可以概括完毕。
谭幼瑾从来不奢望别人了解全部的她,她对别人也做不到。
全然的了解很难做到,做到了也未必是好事。
许多爱情的发生根本来源于对彼此的误解,恰恰是双方开始控诉“你怎么变得我不认识了”
,才是真面目显露的时刻。
离着这么近,谭幼瑾忍不住想于戡会怎么看她,和她以为的自己是不是一样。
完整的自我只有在独处或者完全视对方为空气时才存在。
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于戡每次对她说话却好像都要钻到她的耳朵里,他告诉她,他多么喜欢她,这种喜欢过于具体。
怕她不相信,他用嘴唇和手指在她身上如实地翻译了一遍,太温柔了,温柔的她甚至想哭。
她当然没有哭,对于她来说,展露眼泪比展露身体更羞耻。
她试着用另一个人的目光重新看自己已经看熟的身体。
身体因为另一个人,生发了一点儿意义,脱离了她的本来面目。
谭幼瑾闭着眼睛,感受着另一个人的温柔和热情,温柔让她有安全感,热情让她感觉被爱。
她在于戡的热情和温柔中,确认了她一直以来真正的需求:充满安全感地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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