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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陆守俨:“你说一下朋友单位,我送你过去,这边挺大的,你自己不好找。”

初挽:“人家还上着班呢,我也不想直接去朋友单位,打算在附近买点水果什么的再过去,正好溜达溜达。”

陆守俨看了她很深的一眼,之后才淡声道:“好。”

于是初挽下车,下车后,那军大衣过于厚重,她才陡然意识到,她还穿着他的大衣。

她脱下来:“七叔,这个还你。”

陆守俨目光便落在她打着补丁的棉袄上,蹙眉:“你穿着吧,别感冒了。”

初挽很坚持:“不用!

进了城就不冷了!”

之前是在城外,山里,拖拉机跑起来,当然冷了,现在好多了。

陆守俨听这个,也就接过来了。

不过初挽在把军大衣递还给陆守俨的时候,发现领口那里有一块潮,她顿时意识到,可能是自己睡觉时流的口水。

她轻咳了声,假装没发现,就那么脸不红心不跳地还给他。

也没办法,总不能拿过去洗洗吧……

陆守俨浑然不觉的样子,接过来大衣,却又掏出来钱包。

他拿出两张五元的人民币递给初挽:“给。”

初挽意外:“什么?”

陆守俨:“你不是要去拜访朋友,要买点水果吗?城里东西比昌平那边都贵,你拿着花吧。”

初挽委实没想到这一出。

说实话她嫁到陆家后,陆家那几个长辈,就陆守俨这一辈的叔伯,包括陆家的姑姑,都对她特别照顾,至于眼前这位陆七叔,也是有求必应。

那当然是因为遵从老爷子的指令要对她好。

但没想到现在她还没嫁,这七叔已经很自觉要给她零花钱了。

她自然不要:“七叔,我不缺钱……”

陆守俨却径自塞到她棉袄兜里:“你想去朋友家住,那也行,但是总不能白白住人家家里,身上好歹有点零花钱,拿着吧。”

之后,他看着她,眉眼温煦:“挽挽,过两天忙完了,记得去一趟雨儿胡同吧。”

他顿了顿,补充道:“老爷子一直在记挂你,他很久没见到你了。”

初挽进城一趟不容易,她这次既然进城,应该会在城里待几天,争取能挣点钱,可是想挣钱就需要本钱。

凭她手里这九块六,到底是手紧,就算可以寄住在朋友家,她还得吃喝拉撒,好歹也得给朋友买点菜什么的。

现在陆守俨给了这十块,她不太好意思要,但又觉得自己是很需要的,也就半推半就地拿了。

挣了钱再想别的法儿还给他吧。

她将那十块钱并自己的九块六毛全都塞到棉袄里面的兜里,之后裹紧了棉袄,慢悠悠地往潘家园市场走。

潘家园在早那会儿其实是旧货市场,是有名的鬼市,也就是夜间交易,来这里的人,穷人打燃火石,富人提着灯笼。

那时候的老北京人,谁家没个仨瓜两枣的,日子过得没落了,舍不下脸变卖,觉得跌份儿,来这种半夜开门的鬼市交易最好了,当然也有八国联军侵华后来路不明的东西,都在这里交易,买家不问出路,货物不问由来,最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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