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开邮政的外包装,露出一只精美的盒子。
盒子用彩色礼品纸包裹着,是这个年代难得一见的时髦。
她没舍得再动剪刀,沿着礼品纸包装的边沿,一点一点将粘贴处的隐形胶带撕开,费了老大一番功夫才将才礼品纸完整地取下。
何小曼被这礼品镇住。
不是首饰,不是装饰品,不是她能想到的一切适合送给女孩子的礼物。
丁砚送了她一套彩笔。
一套欧洲最著名品牌的彩笔。
何小曼敢说,寻遍这古城的任何一家书店、商场甚至涉外华侨商店,都不可能买到这么一套彩笔。
何小曼轻轻抚摸着彩笔的铁盒子。
前世的记忆蜂拥而至。
这彩笔她再熟悉不过,她曾用它画过多少设计草图,她以为来到这个世界,就等于宣告了于过去生活的切割,却没想到,丁砚用这样的方式将她的前世今生悄然连接。
他为什么竟然会想到这样的礼物?
是因为知道我喜欢设计吗?何小曼问自己。
这样的自问,比回忆还要残忍。
因为答案不言而喻,而丁砚的细致永远能直击她的内心,而她,却亲手了断了与丁砚的任何可能。
何小曼微微叹气,拿起铁盒子,想将它藏到架子上,却发现铁盒子下压着一封信。
“小曼,生日快乐。
不知道该送什么样的礼物,很自我地想,这样的彩笔你应该会需要吧,这是设计师的武器,它适合你。”
落款:丁砚。
这是一封短得不像话的信。
出乎何小曼的意料。
不及再细想,外头已经传来了何玉华的声音。
她和王欣下班一起回来,一进门就在找何小曼。
“小曼,小曼!”
她的嗓门不比任何一个纺织女工小。
何小曼赶紧将信重新叠好,放进铅笔的铁盒内。
又将铁盒竖起来,夹在托架上的书籍中间,这样看上去就不太显眼。
她不想让人问起,因为她不知道如何解释。
客堂间里,何玉华和王欣正在搬桌子。
在地方狭小的人家,吃饭前搬桌子是一道必经的程序。
平常桌子靠墙放,可以让中间空出一块转动的地方,一旦要吃饭,桌子就得搬到屋子中央,否则人都坐不下。
何玉华穿的正是何小曼的同款无袖连衣裙。
所谓时髦,就是比别人提前一个季节。
六月初,天气虽也炎热,但在大部分人眼里还隔着一个黄梅天,保守的人都穿着长袖衬衫。
但何小曼和何玉华偏不。
外国女人冬天都能穿裙子,我仲夏穿着无袖又招谁惹谁了?
何小曼和何玉华有个最大的共同点: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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