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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知道,开旅店是个正经生意,店里的人若是手脚不干净,也许会偷点零钱,却不一定敢偷拿贵重的锁子甲。
毕竟金币银币没名没姓,锁子甲上却有工匠刻下的标记,又有特殊的附魔可以辨认。
这样的东西若是说不清来路,一般的店铺是不敢收的。
这样想来,偷拿那锁子甲的人很有可能本身就是个佣兵,或者干脆是以剪径为业的强盗。
倘若东西被什么小贼盯上,就算在这里逼问店伙也没用。
爱丽丝想了想,收起匕首,向店伙问话:
“那么,你们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佣兵或者其他带武器的客人?”
她这一问,店伙好像还真想起来了什么,他一捶手掌:
“我知道了,准是那个人拿的!”
爱丽丝再细问,才知道几天之前,旅店里确实有个有点奇怪的人。
那家伙带着一对短刀,风尘仆仆,穿着适合在山林中行动的轻便服装。
一般旅客也有带把匕首防身的,但带双刀的人,一看就是以此为业。
士兵或者佣兵为了要在战场上对敌作战。
通常都会携带较长的兵器,只有长期四处流窜的盗贼,嫌长兵器携带不便,才会使用短刀。
如果说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大概只有这家伙了。
新入住的客人看到锁子甲送到前台来的时候,那人恰在桌前吃晚饭,正好看到店伙把锁子甲收进爱丽丝的行李里。
好不容易想起这么一个人,店伙和老板都松了一口气。
店伙对爱丽丝详细描述了那个人的长相:男的,年纪不满二十,个头不高,人也比较瘦,一头褐发披到肩膀,神情显得狡黠,脸上有几个雀斑,耳朵上带着单个耳坠。
这些外貌特征加上双刀和轻便衣装,似乎并不太难辨认。
爱丽丝又到马厩里去问马僮,马僮倒也记得那个人,说是他骑着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虽然不知他的目的地,但记得应该是往南边去了。
这总算还是唯一的好消息,毕竟他前往的方向与爱丽丝回王都的方向一致,或许她可以一路走一路打听。
爱丽丝倒是很想立即去追,不过那人已经走了几天,又有一匹好马,就算立即去追也一定追不上。
更何况她这几天折腾过来,消耗的精力倒和打一场仗差不多。
如今她实在撑不住,只得让店伙给她重新开了一间房,嘱咐要将马喂得饱饱的,好让她明天一早就能出发。
客店老板说不上是出于愧疚,还是有心讨好,为她开了一间最舒适的套房,并且申明费用全免。
既然客店老板有心稍作弥补,爱丽丝也就领受了。
她毕竟是个经历过生死的人,锁子甲再珍贵也没有好好睡一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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