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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爱丽丝都不想跟眼前这个男人有一丁点瓜葛,她往外挪了挪,紧贴着车壁,只想要尽量离他远一点。
雷切尔伯爵从十几岁的时候起就一直被女性追捧,这会儿见爱丽丝视他如蛇蝎,倒也不以为忤,只觉得有趣,反而刻意搭话:
“你和我的主人已经谈完,现在,只剩下你我之间的事了。”
爱丽丝警惕地瞥了他一眼:
“我和您大概没什么可说的。”
“怎么会没话说,至少到目前为止,你还是特级佣兵。
而且,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劫持了我。
按照博恩的法律,平民劫持贵族,至少要判三十年以上的□□,就算判处绞刑,也是理所应当,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奇怪。”
哦,对,真糟糕。
伯爵在博恩拥有执法权,考虑到之前她确实劫持了他,他确实可以把她直接丢在牢房里发霉,直到她烂在里面为止。
就算伯爵大发慈悲赦免她的罪过,他身为佣兵公会的主人,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让她的日子变得非常难过。
无论如何,这位精神不是很正常的狂信徒伯爵实在不是好惹的,至少在她安全抵达西菲利克斯、女公爵履行诺言,正式封她为骑士之前,她实在不应该得罪他。
或者更现实一点,或许她应该想办法讨好他一下。
罗姆师父曾经对着她谆谆教诲,佣兵不需要有节操。
一切以眼前现实利益为准。
爱丽丝想象得到,如果是罗姆师父遇到这样的难题,他绝对会立即滑跪,向伯爵献上人类历史上能找到的最诚挚的道歉,然后把世上所有的肉麻话都从头到尾说上一遍,直到伯爵答应不再追究。
但一想到这位伯爵道貌岸然的外表下隐藏着那么一个变态……爱丽丝感觉试图去讨好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她还太年轻,无论她的师父怎么说,朴素的正义感还尚未从她心头完全褪去,要让她立即变成一个像罗姆那样心黑手狠脸皮厚的油滑佣兵,着实有点难度。
她既不想再得罪伯爵,又不愿意出言讨好,这会儿也只好装傻了。
嘴角上扬挤出一个难看的傻笑:
“嘿嘿。”
雷切尔伯爵这辈子还没见人在他面前这么笑过,有点痛苦地捂住了眼睛。
“算了,说正事吧。
我不知道女公爵答应了你什么,或许你想要直接脱离公会。
不过我可以明白告诉你,如果你打算就这么离开,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爱丽丝也知道,佣兵公会现存的特级佣兵人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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