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少年看上去好像比她还小两岁,脸上有点脏,模样却挺俊秀,头发编成一溜小辫,骑在一匹没有鞍鞯的白马背上。
现在刚刚快要开春,爱丽丝还穿着她在博恩买的裘衣,这少年却只穿着件薄外套,似乎完全不觉得冷。
倘若有吟游诗人从这里路过,看到这样一个家伙,一准要赞叹,说他像是个森林王子。
不过爱丽丝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强盗。
这年头常有强盗,他们往往在城外的森林之中出没,劫掠过路的行人和游商。
城中的守卫不会管这些事,被劫的人只能自认倒霉。
只有在他们的存在确实妨碍到了商道时,城主才会出钱雇佣一小队佣兵,或者派城中的护卫队前去剿灭盗贼。
不过盗贼们在城中有不少眼线,消息灵通,往往在军队抵达之前,就分散躲在密林中,逃得一干二净。
他们在森林里住惯了,了解地形,知道可以在哪里扎营,在哪里能捕捉到野兽或者采集到野菜。
躲上两三个月不成问题。
等到士兵们开拔回城,他们又可以继续为所欲为。
爱丽丝在外还从没遇上过强盗,这倒不是因为她往来的区域治安格外好,主要是她出门在外都是做佣兵打扮,身上总带着剑。
虽说她身材偏瘦,还是没人敢惹,尤其在她从用细剑换成使用巨剑之后,不管是盗贼佣兵还是一般的客商,都会选择尽量绕着她走。
不过这次她出来时,看起来就只像个平常的旅行者。
来的路上没碰上强盗大概算是她走运,回去的时候免不了要经此一劫。
对佣兵来说,这样的情况也不算少见。
只要他们不立即攻击,佣兵们通常也会跟他们交涉一下,尽量避免一场战斗。
毕竟佣兵都是穷光蛋,强盗也没好到哪里去,不太出名的强盗赏格通常只有几块银币,双方打上一场,闹个两败俱伤,着实没什么好处。
爱丽丝不打算和这个年轻强盗动手,她没带巨剑,在这种地方打起来没什么优势,如果能凭借自己的名号让对方放弃,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原本想得很好,然而等到那少年走近,爱丽丝才发现,他的外衣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亮晶晶的东西。
那蓝色的特殊光芒,明显是附魔甲胄所独有的……那是她的锁子甲!
她这才注意细看那少年脸上的特征,果然和店伙所说的没有什么分别。
有点雀斑,耳朵上戴着单个耳坠。
只是因为他将披散着的褐发编成了辫子,爱丽丝才没立即意识到他就是偷她锁子甲的小贼。
这下事情只怕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人们为什么害怕鬼怪,因为人力无法对鬼怪造成任何伤害,所以鬼怪可以肆无忌惮,无法无天。但随着小道士白玄的出现,好莱坞的灵异界被搅得天翻地覆,彻底颠覆了这一情况!杰森说好我是不死的呢?玛丽肖送你100个真人玩偶,只求饶我一命!弗莱迪大哥我给您造个美梦吧,环肥燕瘦的那种!林中小屋最终大boss有本事放我出大哥我觉得您道观门口还需要个门神,您看我怎么样!掌握了真正道家术法的白玄斩妖邪算天命,最终将自己在好莱坞的小道观发扬光大,同时也收获了一批仰慕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在好莱坞当道士的日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génér作者南北逐风嬉笑怒骂满堂彩,说学逗唱百态生。人生苦短,各位客官不如听听相声,找找乐子吧其实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妖孽逗哏攻死气白赖追到高冷慢热毒舌学霸捧哏受然后一起说相声的欢乐小白故事。...
苏柳叶穿越了,穿成死了夫君的美艳小寡妇。外面的野男人对她虎视眈眈,家里还有个整日欺负她的恶婆婆。为了活下去,苏柳叶决定把自己送给村里唯一的猎户。只因那猎户长得俊,身体壮,家里还有两个奶萌奶萌的小崽崽,看着好想rua。猎户楚衍性格软,身子弱,怕是遭不住。苏柳叶遭得住遭得住!我脑子灵光运气好,浑身有的是力气,你尽管使唤折腾。猎户眸子一亮这可是你说的?苏柳叶???总感觉哪里不对劲。直到她下不了床...
世界中心的奥林波斯山上,众神之王宙斯紧握雷霆之矛,笑看诸界。他的面前,众神如林。北方的白银之厅,至高王座上的奥丁手持天界之枪,俯视世间。他的眼中,无尽风雪。南方的尼罗河畔,掌舵太阳船的阿蒙,目光落在...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