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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十只反派(第3页)

换做是过去的他,不,就算是未来的他一样,遇到这样肮脏的流浪汉,纵使有所图谋,也断然不会如此对待。

他只会捏着鼻子远离,雇人草草收拾一番。

可这个孩子不一样。

他看不见听不到,却因为触摸这比成人略高些的孩童体温,想象出了一个在黑暗中发着微光,照亮黑暗,传递温暖的孩子。

若善良真的存在……

他猛然挥散脑中天真荒谬的想法。

不,是他的错觉,这是体温而已。

他绝不会轻易落入陷阱!

他驰骋商界多年,心早就和金子一样冷了,狡诈又奸猾,怎么可能栽在一个小孩子身上!

绝不可能!

饶是如此,感受到对方的手指期盼地点着自己的手心,像眨着眼等待回复似的,他还是冷哼一声,嫌弃地想着。

小孩子,真麻烦!

然后用粗粝的手指在对方手心写下一个单词。

阿尔宾:……

果然不认识啊!

记下写法扭头问了父亲,泽曼回复他:“他说他叫戈尔德,这个名字有黄金的意思。”

阿尔宾望向戈尔德的头发,确实很合适呢。

他认认真真在对方手心重复对方的名字,又轻轻碰了碰那头金发,就像在说“我记住你的名字啦!

你的名字很适合你”

感受着对方踮脚伸手时带起的微风,戈尔德仿佛“看”

到了一个微笑。

他们在提供住宿的酒馆修整了一夜。

次日,阿尔宾醒来时发现床头有一套新衣服。

和之前的粗布衣服不同,这套衣服摸起来柔软厚实又舒适,红色衣服看起来活泼鲜亮又衬他的眼睛,里面还有暖和的皮毛。

虽然他说了可以不要新衣服,但泽曼显然还是给他买了,连戈尔德也有了一件抵御寒风的斗篷。

阿尔宾抱着新衣服,连鞋都来不及穿,扬起笑扑向坐在书桌前为他准备识字资料的泽曼怀里。

泽曼也穿着新衣服,他习惯了穿白色,习惯了穿太阳神殿的制服,哪怕选私服也是端庄高冷的风格,白色外衣下,里衣的黑色高领收住他的脖颈,宛如束缚,私服也穿出几分禁欲圣洁感。

泽曼接住砸进怀里的小炮弹,他动作生涩,像是面对柔软又活泼的孩子不敢用力,只用手将人围住。

却反被小孩子抱了个满怀。

“早安,我最喜欢爸爸了!

爸爸的新衣服好好看!

也谢谢爸爸给我买的新衣服。”

泽曼并不适应这份热情,一如既往冷峻的神色让他此时的语气显得有些冷硬。

“去换上。”

“好嘞!”

小孩子完全不惧他的话,又风风火火地跑下去。

换上崭新的衣服,滚毛边的红色御寒衣把阿尔宾裹了个严严实实,肩膀上还有小披风,手上戴着毛茸茸的手套,这下看起来一点都不通风了。

他发色雪白,配着明亮的红色刚刚好,整个人看起来暖洋洋的,像是雪屋里燃烧的火,于寒冷中输送着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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