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新疆,顾城算是明白了当年谢峰为啥要离家出走了。
真的就像他说的馒头噎死了,羊肉骚死了。
生活习惯不一样,真的难受,比在地里干活还难受。
不要说当年谢峰才九岁,顾城都十八岁了,他都好想当逃兵。
怪不得多年后,顾城骂女儿挑食,女儿顶嘴,“谁让咱家穷?”
“你这什么逻辑?你挑食也好意思怪家里穷。”
顾城无奈地反问。
“那当然,食物里面是乡情,味蕾是有记忆的。
小时候吃习惯的东西才是好东西。
一个小时候从没吃过海鲜的人,长大突然他吃海鲜,当然觉得不好吃了。
可你能说是海鲜的问题吗?当然不是了,是人的问题。”
女儿冲顾城翻了个白眼,挺振振有词的,“也就是说,穷人家的娃子其实比富人家娃子更容易挑食。”
说得好像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顾城不得不感慨,现在的小孩子啥都知道,他那时候哪懂得这些,就知道人家说的好东西,他咋就咽不下去呢?他可是穷人家长大的娃子,并不是因为他挑食啊。
但是顾城在新疆虽然生活方面虽不习惯,但是拿工资这个事太好习惯了。
顾城在钢铁厂上班的工资,起码是他种地的五倍。
种地真的就是个不赚钱的营生,刨掉七七八八的成本,想要能余下几个钱,还得看老天爷的心情。
老天爷一旦心情不好,来个洪涝旱灾啥的,一年到头,也就只能混个吃喝。
而且他还只是合同工,等转正了会更高。
也就是说,他在钢铁厂的工资,比陈进在信用社上班的工资还高。
看在钱的份上,生活不习惯根本不算事。
而且,顾城也慢慢适应下来了。
适应后,大馒头其实很松软、手抓羊肉那么鲜香、刀削面简直不要太劲道、还有西瓜、哈密瓜,怎么就那么甜呢?
新疆是个好地方啊!
顾城已经喜欢上这个地方了,而且他还偷偷地喜欢上了一个新疆姑娘。
姑娘恰好是大阪城的,和歌里唱的一样:大阪城的姑娘辫子长啊,两只眼睛真漂亮。
在新疆呆了两年,谢叔叔给顾城争取到了转正的名额,顾城打算转了正后,正式向那个大眼睛的姑娘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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