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忽然闻到了一阵淡淡的香味,他迅速屏蔽气息,可是来不及了,香味刺激着魔血在翻滚,血色的眼睛里再次出现竖瞳,黑色的鳞甲渐渐在脸上浮现,布满了大半张脸,他半边的肢体开始变化,纹着五毒的手臂化成了黑色的硬壳,手指伸长,就像昆虫的节肢,指尖锋利如刀。
脊背变异,出现了根根倒刺,一条长长的蝎子尾巴伸出,尾端带着毒钩。
越无欢惊叹:“你的真面目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丑陋。”
安龙冷冷道:“勾魂香?你在里面加了什么?”
勾魂香并不是什么害人的毒物,只是用来刺激七情六欲的助兴之物。
可是,它对半魔的刺激,就像雄黄对蛇般,格外强烈。
越无欢特制的勾魂香,效果更是强烈。
安龙本可以凭借修为来压制这种狂乱,可是今天他的情绪不稳,在勾魂香的刺激下,七情六欲全部被扩大,最后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将从不愿给人看到的一面露出。
“高高在上的西林蛊王,”
越无欢敞开双手,开心地笑道,“你若杀了我,我的遗命便会将此事告知尊主,告知夜雨阁,告知万蛊门,告知天下每个人。”
半魔在修仙界,人人都可诛之。
没有人会允许他坐在西林的王位上。
西林蛊王再强,他挡得住全天下的追杀吗?
越无欢是个疯子,他什么都没有,他什么都不怕失去,他不怕酷刑,不怕折磨,不怕死亡,不怕所有的东西。
他的同归于尽,只是让对手陷入极痛苦的选择。
安龙深深地吸了口气,强行按捺脑海里被勾魂香挑起的混乱,站了起来,浑身杀意蔓延:“他不会对你动心。”
他已作出抉择。
“纵使是失去所有一切都要杀了我吗?没想到蛊王对我家尊主真是情深意重,疯狂不能自已,”
越无欢露出个更加迷人的笑容,转瞬间又撕去笑容,变成冰冷而恐怖的疯子,所有的血王藤全部伸出,宝剑出鞘,他一字一句地厉声问,“可是……你在金凤山庄,为什么要杀了他?!”
安龙的杀气凝固了,过了好久,方问:“你为什么知道这事?”
转瞬他便明白了,越无欢便是和归元仙尊在一起的那个凡人奴隶。
当时他做了错事,思绪慌乱,只注意到了归元仙尊的窥探,为了将此事彻底抹去,他杀了归元仙尊,灭了参同派,却没找到那个蒙着眼睛,看不清面目的卑贱奴隶在哪里。
金凤山庄里的奴隶实在太多了,凡人也没有能力窥探到他做的事情。
所以,他确认归元仙尊没清自己做的事后,便放过了此事。
这件事是他心里最大的刺,最深的痛。
“让我猜猜看,”
越无欢笑着一步一步地走上前,“你该不会是对我家尊主示爱了吧?然后我家尊主拒绝了你,你半魔之血的杀戮和愤怒欲望爆发,失手杀死了他?你怀疑归元仙尊看到了你半魔的样子,所以杀了他灭口?”
“不,”
安龙喃喃自语,仿佛解释给自己听,“当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很混乱,我醒来时,他已经死了……”
“对,”
越无欢逼近道,“你失控了,是你的蛊虫杀了他。”
安龙反驳道:“他并没有死!”
“我亲眼看见他没了气息,你当时也认为他死了,所以将他放置在他最爱的药园里,不是吗?”
越无欢的表情难过极了,“尊主好可怜,他身上没有反抗的痕迹,怕是没想到自己的‘好朋友’对他下这般狠手,措手不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