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道“南枫一向大气,谁让你在山寨里吓唬他了,那时候他以为你要宰了他呢。”
岳安皓哈哈大笑,“那时候看他有趣,逗他玩罢了。”
……
经过几次接触,南枫和岳安皓的关系也缓和许多,三人也成了朋友,南枫不在军营,她在城里搞研究。
每次洛书和岳安皓回来,三人总会聚在一起喝酒。
洛书的房子空空如也,他又不大住,所以没心思打理,仆人他没要,一个千户罢了,他也不想置仆。
刀剑无眼,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去见阎王,一个偶尔睡觉的地方,花什么心思。
反正唯一的亲人武先生一直跟在洛书身边。
岳安皓好一些,他的屋子还是有人打理的,不过岳安皓还没娶妻,光棍么总会扎堆,所以有时间他们就到南枫家里喝酒。
喝醉了就睡在南枫家,南枫看着两个臭男人,手痒痒的很,很想劈了他们,咬着牙把他们扔到客房。
自己常常想,“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错,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吴礼也是个书生,在军营管后勤,他一直担心大哥被铁南枫糟蹋了,每次岳安皓和洛书要去找南枫,他都很忧虑。
只是如今不比山寨时,他不能时时刻刻陪在大哥身边,替他防着铁南枫这个断袖。
吴礼一直提醒岳安皓,“铁先生爱好特殊,大哥你也避忌一些,省的惹上些不必要的麻烦。”
岳安皓嫌弃他啰嗦,“南枫不是那种人,你别咸吃萝卜淡操心!
况且洛书也在,你不说南枫喜欢洛书吗。”
吴礼很忧伤,口味也是可以变的,看多了洛将军的美,铁南枫想换个口味不行吗?大哥你为什么不明白我爱护你的心?
第26章公主之子
由于一直扮男人,南枫对自己的大姨妈防范很严密,给自己做的姨妈巾像尿不湿一样,还特意用防水的布料做了好几条内裤,用完的姨妈巾她也小心的收着,然后拿回家毁掉。
反正家里就她一个,麻球住门房那里呢。
好在姨妈不粘人,顶多三天就走,虽然那几天捂着不舒服,忍忍也就过了。
这么多年下来,她都习惯了。
那时候在岳安皓的山寨里,她一开始带着备用的姨妈巾,全塞在一个小枕头里。
后来拿棉絮自己又做了一些,好在山寨里的日子都是挺冷的。
自己还有一个火炉,销毁什么的很简单。
现在在北疆城,她独自住着,更加方便。
除了需要掩盖一下姨妈的拜访,其他没什么可顾虑的。
毕竟她不像花木兰一样住在军营。
甚至为了防止有狗鼻子灵的,那几天她还会带薄荷味的荷包。
渐渐大家都知道铁先生喜欢薄荷。
南枫除了研究新的铸造方法,她现在对防弹衣起了兴趣,这里的盔甲属于重兵器,只能步兵穿,洛书身手敏捷,骑在马上打仗,只能穿一些软甲,这些软甲在南枫看来不过起到心理保护作用。
她知道现代的防弹衣使用金属、玻璃钢、陶瓷、尼龙、碳化硅和凯夫拉制造,这些材料她现在能找到的只有金属和陶瓷。
尼龙是最好的,但是她做不出来。
只能把脑筋动在金属和陶瓷上。
她想制作的防弹衣就是背心式样,便于活动身体,反正不一定能防住子弹,只要能把刀枪卡住就行。
她申请要几个织娘,毕竟做防弹衣的布料也要结实耐磨,目前的布料都不合她的心意,唐烈大手一挥,一概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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