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一夜没睡好,梦里全是那张妖孽的脸,打不得,骂不得,严重考验意志力……
他活活被吓醒,平生第一次在这种事上怂成了狗子。
安龙气得又骂了几句粗话,欢快地跑去找小可爱治愈受伤的心灵,却看见越无欢在研究室向宋清时汇报工作。
他悄悄地躲避,却被越无欢发现,朝他风情万种地笑了笑,他立刻想翻墙逃跑,免得忍耐不住,掏出蛊虫收了这妖孽。
宋清时迷惘:“安龙怎么跑了?他不是想和你做朋友吗?”
越无欢微笑:“不知道。”
安龙:“……”
他好气,他决定报复。
堂堂西林蛊王行走江湖,凶名赫赫,人人畏惧,怎么可以被个练气小修士拿捏住?
他好好琢磨了一下宋清时的底线,暗戳戳地拿出一只幻蛊。
幻蛊并不是什么害人的蛊虫,它只会感受人类内心的欲望和本性,然后制造出相应的幻境来满足。
幻境塑造会很真实,很美好,大部分的时候都是肆意放浪的春梦。
他经常用来应付那些缠上来的女人,偶尔也会自己用,去幻境里尝尝得不到的美味。
越无欢的本性如此放浪,经验如此丰富,在幻蛊的影响下,想必很精彩。
让这个家伙吃饱喝足,就没空来纠缠帅哥了,然后他动点手脚,直接揭穿幻境内容,在宋清时面前狠狠羞辱,顺便还可以达成点别的目的,就算事后被发现追究,他也可以装傻用开玩笑搪塞过去。
安龙悄无声息地把蛊虫放入越无欢体内,欢快地等待结果。
……
越无欢独自坐在书房,忽然头有些晕……
醒来时,他站在漫天桃花下,脑海一片混乱,不知今夕何夕,直到看见手中练剑留下的茧子和宝剑,才渐渐想起自己的一生。
他出身凡人,得机缘进了仙界,最初是在叫谢缺的骗子手下修行,后来发现他的龌龊目的,便在厄运来临前逃了出去。
他独自闯荡了好些年,遇到了一位老剑尊,剑尊惜他才华,收为徒弟,授予剑法。
他虽然灵根不强,但是剑道的天才,所有剑招,过目不忘,一学就会。
金丹结成后,他杀了谢缺,然后游历四海,到处越级挑战高手,斩杀了许多作恶多端的元婴修士后,突破经脉禁锢,冲上元婴,奠定了剑尊的地位。
赞誉、嫉妒和爱慕蜂拥而来,人人都夸他鸾姿凤态,俊美无双,是天空中最耀眼的星星,最璀璨的凤凰。
他喜欢艳丽的色彩,喜欢穿金红色的锦衣,喜欢肆意张扬,喜欢任意妄为,喜欢收集各种颜色的宝石和首饰,珍珠、玛瑙、红玉、蓝宝、翡翠……每颗宝石都有毫无瑕疵的完美色泽,他将这些宝石全部藏在盒子里,期待将来送给喜欢的人。
他花了好多年寻找……
期间,他遇到了很多优秀的追求者,有男修,有女修,有分神大能,也有刚入仙门的少年……有些求的是结侣,有些求的是欢愉,有些爱得疯狂,有些爱得隐忍,可他全部都不喜欢。
于是,他拒绝了示爱,拒绝了求欢,拒绝了每一个人,专心地等待那个能让他心甘情愿地送出所有宝石的人。
他走了很多地方,装宝石的盒子越来越多。
可是,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最后,他累了,随意挑了座仙山停下歇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