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对他印象深刻。
至少那时候,他在我心里是英雄式的人物。
但现在,他眼神深邃,老气横秋。
二十六七的小伙,看起来像是40岁。
人也黑了不少。
破旧的劳保服上,尽是泥灰斑点。
脚上是一双千层底布鞋。
大拇指都快拱出来了。
但人生四大喜当中,其中一喜就是:他乡遇故知。
我上前跟他抱了一下。
他递给我一支烟。
他抽的是两块钱一包的哈德门,软包。
有段时间我也抽过,这烟特剌嗓子,抽多了喉咙疼。
更巧合的是,周强现在干活的地方,正是盛世国际城的工地。
我们是为同一开发商效劳。
不同的是:
一个耗力气。
一个耗青春。
周强来商城,也是来买些日用品。
而且他买了满满一大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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