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个俯卧撑,一口气做完,就算是陆景乔这样从小在陆老爷子手下操练的,也还是有点难度。
“二百,两百零一……”
高大的身躯在地上起起伏伏,大概做到两百六十个的时候,被紧身燕尾服束缚的陆景乔渐渐不行了,他撑在地上的手微微颤抖,脸色涨的通红。
“陆少,行不行啊,你这么弱的,连迟浩都比不上,以后怎么给初夏幸福?”
陆景乔自然知道,程小雅口中的幸福是什么意思,倒是迟浩,无辜躺枪,悻悻地摸了摸鼻子,她这意思,是以前她在*上不幸福?行,婚礼过后,看来他有必要重新让她见识一下他的厉害。
程小雅的激将法起了莫大的作用,陆景乔咬紧牙,高大的身躯又压了下去,程小雅说的对,要是连三百个都做不完,他也太搓了点吧!
“二百九十九,三百!”
最后一下,伴随着陆景乔的一声怒吼,他终于做完,几乎同时地,紧闭的房门砰的一声打开,然后那个美丽的新娘,拖着长长的婚纱裙摆,走了出来。
那个时刻,胸膛起伏的他剧烈的喘着粗气,刚运动完混乱的脑子里,只有惊艳这两个字,一双暗黑的眸子里,闪过前所未有的亮光。
众人的起哄声在身边响起,慕初夏面色微微泛红,缓缓走了出来,来到他面前,下一秒,他一个弯腰,将她打横抱起。
“哇!
陆景乔,我自己能走!”
起哄声此起彼伏地响起,她的话陆景乔却是充耳不闻,抱着她一路下楼,最后出门,慕初夏躺在他的怀里,听着他坚实有力的心跳声,心里不禁洋溢着满满的幸福,闪婚两个月,现在的婚礼,才是对她真正的肯定……
尤其,在小雅为难他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照做了,这是不是代表着,她已经住进了他的心里,他对她很在乎。
回想几年前,那个还傻傻追逐在秦少安身后的她,怎么样也不会想到,会有现在的一天,她身边,心里的男人,不知何时起,悄悄地从秦少安变到了现在的陆景乔。
或许是民政局,初见他的那一刻吧,慕初夏想,那一刻,被秦少安抛弃,被苏言背叛,无助的她,就对这个像她伸出援手的男人敞开了心扉。
陆景乔抱着她,走的很急,一两分钟后,便出了门,门外,豪华的婚车早已等在那儿,十几辆价值千万的婚车集结成队,将她家的门口团团围住。
这偌大的阵仗,引得邻里纷纷探出头来张望。
这便是陆景乔要的效果,他就是要所有人知道,她慕初夏是他陆景乔的妻子,任何人,都不能再欺负了她!
“准备好做我的新娘了吗,慕小姐。”
男人将她轻轻放进车内,关车门之前,俯身在她耳边低吟,慕初夏抬眸,望着这个已经闪婚两个月的男人,脸色微微泛红,但是唇角,却是止不住地若有若无地带笑。
她没有回答他,但是两人早就心知肚明,如若不愿意,当初她又怎么会答应?
“就算现在没准备好,也不由你反悔了!”
男人唇角微微扬起,勾了勾她的鼻子,然后啪的一声关上了车门,接着,他坐进了驾驶座,和b市的风俗不一样的是,这场婚礼里,由他亲自开车。
西式的婚礼,最后的目的地都是教堂,那哥特式的建筑映入慕初夏的眼帘的时候,她的心,忍不住狠狠悸动了一下,望着前方专注开车的男人,她的眼底不禁,弥漫起了水汽,婚礼,在这段闪婚里,他终是履行了他当初的承诺,给了她最完美的结局。
婚礼进行曲在b市郊区的教堂欢快地响起,挽上慕易宏的手腕,慕初夏拖着婚纱长长的裙摆,踩着红地毯,一步步地往牧师那走去,牧师面前,那个身姿笔挺,一身黑色燕尾服的男人,是她的丈夫。
陆景乔……慕初夏隔着婚纱望着他,脸上不由地一红。
在陆老爷子的安排下,今天的排场可谓是不大,许许多多b市的名人都来捧场,整个教堂两百多个位子都被坐满,门边上,更是有许许多多的媒体记者守着,闪光灯咔咔地想,这场婚礼,真是是要轰动整个b市。
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慕初夏压抑着内心的悸动,一步步地朝着陆景乔走去,此刻,她似乎看到了幸福在向着她招手……
很快,她们就来到了新郎面前,慕易宏的眼里也含着泪花,沉重地将慕初夏的手交到陆景乔手里,陆景乔紧紧握着,然后两人转身,面对着他们前面的牧师。
电视里的那些豪华婚礼,此刻在她面前重现,就连牧师说的话,也和那些电视剧里差不多。
慕初夏觉得自己在做梦,直到宣誓的时候,她亲口说出那句我愿意,她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的,盛世婚礼,宾客满座,即使之前跟着秦少安的时候,这些东西她也是不敢想到,没想到今日,陆景乔给了她一切。
宣誓完毕之后,交换戒指,除了之前陆景乔送她的那枚,伴娘和伴郎又神秘地送上了另一枚,慕初夏错愕抬头,对上他那双布满*溺的黑眸,眼里疑惑地看着他,但是此刻,陆景乔没有解答她心里的疑惑。
而是拿过戒指,戴进了她的手指里,不是无名指,因为那个位置,已经被他之前送她的那枚占了位置。
慕初夏不知道,他又准备了另一对钻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27号入v,宝们记得收藏订阅哟方锦在临死前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传说中冷漠无情,杀人如麻,从没有过任何表情的面瘫魔尊他有一对小酒窝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再次睁眼,回到了十六岁,上有护短的师父,...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