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她在他的怀抱里醒来,懒懒地睁开双眼,一颗硕大的钻石映入眼帘。
哪个女人不爱珠宝?慕初夏也是女人,自然爱,但她对这种东西,没有到了追捧的地步,她认为,女人都需要珠宝,但只要一两件就够了。
“陆景乔……这个是……”
慕初夏的嘴唇都在颤抖,身边拥着她的男人微微勾起唇角,伸出左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同样一款的钻石亮起了他的眼。
“宝贝,这是我欠你的……我们都领过证了,可是我却一直忘了,那一枚戒指套住你。”
他此刻的甜言蜜语,让她惺忪的眼里立马充满了泪,不是难过的,而是高兴的泪水。
一大早的,这真是一个天大的惊喜,他不说,她也忘了,还需要戒指这回事。
下一刻,陆景乔已经执起她的左手,将戒指套进了她的左手无名指,不大不小,正好合适,因为就是按照她的手指尺寸定制的,这也代表着,她慕初夏从此以后,被他陆景乔套牢了。
这是陆景乔第一次,送钻戒给一个女人,就连死去的早早,也没有得到过他的戒指,陆景乔心里一动,执起她的手,俯下头轻轻亲了一下,冲着她挑眉,“戴上我的戒指,以后可不许勾搭其他的男人!”
霸道而小气的陆少,眼里揉不得沙子,强烈的占有欲,让他对面前的这个女人格外地珍惜。
慕初夏忍着眼底的泪水,靠向了他的胸膛,心里的甜蜜,已经溢了出来,充分地在脸上展现。
陆景乔答应陪她去a市参加秦少安和苏言的婚礼,但是当他跟陆老爷子和陆奶奶提起的时候,遭到了二老的强烈的反对,说是反对,倒不如说是训斥,二老的意思,就是留在这里,生个曾孙,最后还是慕初夏亲自出面,说服了二老。
陆景乔也不知道,这鬼灵精是怎么说服他固执的爷爷的。
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飞机降落在了a市,来到这熟悉的城市,慕初夏突然觉得身心无比的轻松,没有陆爷爷和陆奶奶时常唠叨的生曾孙,有的,只有身边的他。
从机场到水木小区,又是一个小时的车程,等她回到曾经熟悉的套房,已经是深更半夜,而明日,就是秦少安和苏言的婚礼,这一路上,到处都是这样的海报,可见,秦家和苏家,是有多重视这次的婚礼。
“明天,需不需要我陪你过去?”
出了浴室的陆景乔穿着一件浴袍,将沙发上的她搂进了怀里,清新的沐浴露的味道混杂着他的男性气息,一股股钻进她的鼻间。
慕初夏脸一红,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此刻极具魅力的他。
宽松的浴袍,遮不住他的全身,他坚硬的胸膛露了出来,发间,还一滴滴滴着水,慕初夏在心里暗骂,我去,这也太勾人了吧。
“咳,不……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了,他们都没邀请你。”
慕初夏的睡意便面前的男色驱散,她忍不住咳嗽一声,心中却暗暗鄙视自己,怎么变得这么猥琐了,是不是跟他这样的在一起走了,被同化了。
为了防止自己*下去,慕初夏站起,想要拿衣服去洗澡,关键是要让自己清醒,却被男人伸出的手拽住了手腕。
男人顺势一拉,她又跌入了他的怀抱,男人的头随即靠了过了,薄唇似有似无地勾了勾:“老婆,你脸怎么那么红。”
所谓饱暖思yin欲,现在的陆景乔,就是这样,在舒舒服服地洗完澡后,脑子里不干净的他,开始想着一些有的没的。
还不是你在*我!
慕初夏在心里暗骂,心底却是有点焦躁,“我……可能是这里太热了吧。”
找不到理由的她开始胡言乱语,陆景乔看着,深邃目光里开始出现了不该有的目光,他的手,也不安分了起来。
“老婆,我知道,你心底在想什么……”
他在她耳边吹着热气,一阵阵蛊惑着她,慕初夏的脸色涨的通红,正想反驳,刚转过头,就被陆景乔封住了唇瓣,然后他拥着她,倒在了沙发上……
在沙发上,男人最原始的冲动都被勾了出来。
“不……陆景乔,我还没洗……”
“没事,完了,你老公帮你洗,老公和你一起洗!”
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反正每次,慕初夏永远不是陆景乔的对手,永远只有被吃干抹净的份。
半夜,*上的男人轻轻地松开怀里的温软香玉,蹑手蹑脚地下*。
捞过手机,给夜生活正开始的迟浩打了过去。
很快,那边就接通了,但似乎传来了不寻常的声音。
“大哥,现在几点啊?”
迟浩的声音带着埋怨,但听筒里,似乎还带着若有若无的女人低吟声,陆景乔是什么人?一下子就听出了那边在干什么,咳嗽了一声,他晦暗如深的眸子望着窗外的一片漆黑,低声开口:“打断你的好事,是我对不住了,我告诉你,明天婚礼上,你给我好好看着你嫂子,要是有什么不对劲,就打电话给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27号入v,宝们记得收藏订阅哟方锦在临死前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传说中冷漠无情,杀人如麻,从没有过任何表情的面瘫魔尊他有一对小酒窝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再次睁眼,回到了十六岁,上有护短的师父,...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