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为了留着给季长歌也尝尝味道,他没太舍得吃,眼下季长歌已经吃了一个,他放心的在糖葫芦上面涂满了自己的口水,吃得满脸都是糖浆,活似一个大花猫儿。
季长安比他要略微矜持些,还向马老爷问了礼。
他生得和季长歌很像,眉清目秀的,不是很瘦,单是瞧外表,是半点儿都瞧不出是个有毛病的孩子。
马老爷知晓他的毛病,心里为这孩子觉得可惜。
“事情便这般说定了,到时我叫人去找你。”
马老爷将几个孩子给送出门去。
季长歌点点头,马车停在门外了,她将季长乐给抱上车去,又让开步子,让季长安和季长宁先上去。
去集市上买了些肉和菜,季长歌还去买了个铜炉,打算涮锅子吃。
正要回去时,季长宁却忽然道:“大姐,我方才遇见季元了。”
怨不得她脸色不大对劲儿。
季长歌点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我瞧见他给买了姑娘家用的簪子,好同一个姑娘说了好一会儿的话。
那姑娘我也认得,叫顾彩瓷,是隔壁顾家村的,她阿爹在世的时候去给季莺莺教过书,后来她阿爹去了,她和季莺莺的交情也没怎么变。”
这就是说,这顾彩瓷姑娘是季莺莺的手帕交了。
怨不得上回还瞧见季元对季莺莺好声好气的,原来是瞧上了人家的手帕交,想要从季莺莺这儿下手呢!
“他们后来去了哪儿?”
季长歌问道。
季长宁略一思索,摇了摇头:“我没跟上去。
我怕他们发现了我,他和顾彩瓷走的时候我就带着大哥和长乐走了。”
那倒是可惜了。
不过只是一个小插曲罢了,季长歌这就启程回去了。
吃锅子,以往几个孩子都是没有尝试过的。
季长歌用的是筒骨,将剁好的筒骨焯水过一遍冷水,再放入锅内,加入葱姜和酒煮开后,加入几颗红枣和枸杞,再中火煮上半个时辰。
在这半个时辰里,可以去收拾别的东西。
做两碟子的萝卜丸子,将牛肉、牛百叶切好,菌子和青菜洗干净,蒸上白米饭。
浓汤煮好后,加适量的盐,加入各种菌子煮熟了。
一家人围着锅子坐在一起,各自往碗里盛上一碗汤。
浓汤煮了很久,被煮得又香又醇厚,骨肉的香味,加上菌子的味道,在口舌间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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