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不能这么清苦地过下去,既然来到了一个不愁鱼肉的地方,那目标就只有一个字:肉!
如果还要加上一个字,那就是:吃肉!
清晨天还没亮,季长歌就起身了。
她背上了自己的新手包,在院子里跑了两圈——末世的经验告诉她,身体健康很重要。
跑完了圈,季长安正好出来。
季长歌招呼了一声,“我出门一趟,你们不要乱跑,就在这里头等我!”
季长安点点头,全然是一副什么都听妹妹话的模样。
季长歌出门去了。
绕着山脚走了一圈,在山脚下发现不少能食用的野菜,又找到一簇木耳。
再往上走,是鲜少有人踏足的后山。
后山据说还有野狼野猪,村民们出于对自身生命安全的考虑,一般都不会太往里走。
然而季长歌不是一般人。
经历过丧尸围城和食不果腹的末世后,她只想填饱肚子。
至于野狼野猪什么的……来了正好,她想要炖猪肉!
山里绿树林立,露水坠在枝头,有人走过,露水从枝头低落,润湿人肩头。
脚下没有路,但荒草并没有长得太高,某些湿润的泥土上,还能见到野鸡的脚印。
季长歌背着弓箭,手里拿着菜刀快步走着,时不时蹲下来仔细查看野鸡留下的脚印。
正是秋天,野味该是最肥美的时候。
野鸡炖蘑菇,鸡肉爽滑劲道,蘑菇的清香加上鸡肉的肉香,光是想着,就足以叫人流口水。
前方传来一阵高昂的“咯咯”
声,季长歌双眼一亮,加快步伐,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
“季长歌呢?大清早的人去了哪里,不会是又想躲懒不干活儿吧?”
季长宁起床后没见到季长歌,只有季长安在煮红薯粥。
屋里还有一个孩子一个病人,她忍不住跺了跺脚,“大哥你总是纵着季长歌!
你和爹娘都是,瞧瞧把她给宠成了什么德行,要不是她,咱们也不用……”
“不用怎么?”
季长歌背着自己的新手包,带着清晨的雾气,快步走进院子中来。
她嫌弃地看了一眼院子的大门,啧!
都坏了一半了,栓都栓不稳,改天一定要找两块木头,把这玩意儿给补上了,不然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跑进来,说不定还会偷吃她的肉!
“你去了哪里……”
季长宁不满,眼眸一扫,就看到季长歌后背挂着两只被拧断了脖子的野鸡。
季长歌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将背后的野鸡给丢到地上,“大哥,烧热水,咱们今儿吃鸡!”
大吉大利,今天吃鸡!
季长宁咽了咽唾沫,“你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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