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族眼中只有与自己家族历史差不多悠久的豪右,对于徐家这种刚刚崛起的爆发户,根本瞧不上眼。
甚至连当今皇帝,因为其曾经姓过普六茹,他们也不愿意与之联姻。
相反,历代朝廷因为这些人家血脉高贵,人口众多,还不得不授予高官以示安抚。
(注1)
所以徐大眼当年也曾与李旭一样对豪门大户充满反感,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心态渐渐平和起来。
不想再找这些人的麻烦,只是期待把自己家族有朝一日也变得比那些世袭豪门更强大,让所有轻慢过自己的人全部去后悔。
“事在人为,所谓豪门,不过是风云际会,出了几个英雄人物。
我就不信,十年苦功,给我换不来一件可以傲人的基业。
贤弟呢,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可否说与愚兄下酒?”
徐大眼干了一盏,再给自己斟一盏,高举着,年少轻狂之态尽现。
“我?”
李旭再次没了话说。
自懂事以来,他每日除了学习,玩耍外,就是帮着母亲整理家务。
十余年的记忆里,全是些日常琐事。
带着几分温馨,也带着几分苦涩。
寒夜中自己慢慢回味尚可,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是啊,难道贤弟从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一点,得意一点的事情么?”
徐大眼的眼睛瞪得能塞进一个包子,期盼着问道。
今日与李旭闲聊,他看到了与自己生活完全不同一面,好奇,新鲜,还弥补了从小到大,总未尽兴玩耍的缺憾。
心里总把李旭年少时的故事当作自己,设想着如果自己是李旭,该如何调皮捣蛋,捉猫逗狗。
“就在上个月,我独自打了一头狼,足足有这么大!”
李旭的手向面前并在一处的两张小几上比了比,自豪地说道。
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了,虽然当时差点被母狼吓尿了裤子。
“然后你就把人家的崽子也掏了,取名甘罗是么?”
徐大眼大笑着问道。
在他眼里,李旭虽然木讷,见识少,但算得上一个少年才俊。
年纪小小敢独自一人上山打狼,就凭这份胆量,也值得自己一交。
“嗯,他们说小狼是灾星,所以我叫它甘罗!”
李旭点点头,脸上带出了几分黯然。
就在得到小狼的当晚,父亲命令他辍学逃兵役,原来对生活的设想全部被推翻。
直到现在想起这些事情,心里还隐隐约约感到遗憾。
“给一头畜生取名叫甘罗,真有你的!”
徐大眼大笑着举盏齐眉,“来,干了这盏。
为兄佩服你的胆色,两年前,我自己甭说追杀孤狼了,门都没出过!”
“哪里是追杀啊,差点被它吃了!”
李旭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口酒,讪讪说道。
看看徐大眼茫然不解的样子,只得简要地描述了自己怎么与狼相遇,怎么差点被“值三吊钱”
的“宝弓”
害死,怎么闭着眼睛射死了母狼,怎么循血迹追到小狼的事情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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